北京3名光背男群殴少年案宣判 最重者获刑2年10个月

京华时报2014-12-12 10:06:11

  京华时报讯 (记者张淑玲通讯员石岩)备受关注的“光背男群殴少年”案有了新进展。昨天上午,参与群殴少年的小涛(化名)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其也是“光背男”中获刑最重者,另有两名“光背男”被检方建议收容教养。

  经朝阳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7岁的小涛自小学五年级后便辍学。2014年5月23日14时许,小涛伙同他人,在朝阳区孙河乡李县坟村一空地内,借故生非,持空心砖、树枝等物对13岁的小军(化名)进行殴打,造成小军头部、肩部、肘部、背部、腰部、腿部多处出血受伤。经鉴定,小军所受损伤属轻微伤。小军被打伤后,为治病花去护理费、营养费等6900元,后小涛父母赔偿4000元。

  因该案涉未成年人,朝阳法院未公开审理。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少年法庭一审以盗窃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参与殴打的小涛有期徒刑2年10个月、罚金1000元,同时判令小涛及其父母赔偿被害人小军6900元,责令小涛与盗窃同案犯共同退赔因盗窃给两名事主造成的损失11150元。

  一审宣判后,小涛及其父母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小军的代理人表示,因附带民事赔偿数额偏低,将提起上诉。

  今年5月,朝阳区奶子房地区多名光背男子围殴侮辱一少年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发后,警方将涉案的小涛、小东(化名)等4名未成年人刑拘。

  据了解,小涛到案后,主动向警方供述了其于今年4月26和28日实施的两起盗窃,这两起盗窃均为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涉案金额共计1万余元。小东到案后,警方查明其涉嫌于今年1月24日在朝阳区朝来万通市场内放火,造成市场内摊位受损。此后,检方对小涛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盗窃罪提起公诉,对小东以涉嫌放火罪提起公诉。

  另据了解,参与者共有4人,小东因放火罪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未被追究打人责任;其他两名参与斗殴者因年龄不够未被追究刑责,被检方建议收容教养。

[编辑:杜军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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