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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美国对中国反恐采取“双重标准”

2015-12-29 13:07:43|来源:参考消息网|编辑:王雪莹

  参考消息网12月29日报道 外媒称,中国立法机构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反恐怖主义法》,此前,该法草案曾受到奥巴马总统及商界的批评。

  据美国《纽约时报》网站12月28日报道,批评者说,该法律草案中使用了缺乏考虑的宽泛的恐怖主义定义,赋予政府新的审查权力以及获得敏感商业数据的授权。

  报道称,中国政府认为,为了防止恐怖袭击,这些授权都是必须的。反对者则称,新的权力可能被滥用于监视和平公民、窃取技术秘密上。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官员李寿伟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光是在中国,包括在国际上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越来越多的恐怖分子利用网络宣扬煽动恐怖主义,还利用网络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

  据彭博新闻社网站12月27日报道,中国通过了一部反恐法,因为可能会要求外国技术企业的协助,招致美国的批评。

  中国一名官员称,像美国、英国、荷兰一些国家的法律,都对电信以及网络企业协助执行通信监控措施,以及就一些加密信息提供解密支持作了规定。而另一名官员则反对在反恐措施上的“双重标准”。

  报道称,美国的担忧集中在中国计划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今年3月,美国总统奥巴马曾表示,此类要求将让中国可以在美国技术公司的系统中安装“后门”,并称这个亚洲国家在与美国做生意时将不得不改变此类条款。

  报道称,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从评估的情况来看,这样的规定不会影响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也不存在利用这个规定来做后门,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或者说通过这些手段损害公民言论和宗教信仰自由这方面的问题。

  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称,中国反对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

  据《日本经济新闻》12月28日报道称,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强化反恐对策的反恐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反恐对策,法案对企业提供信息的义务作了规定,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外资企业也必须遵守该法。美国等国家对中国的反恐法表示担忧。

  报道称,负责该法的国家反恐办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27日在记者会上说,“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强调有关部门将全面贯彻反恐法,强化反恐对策。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12月22日表达担忧说:“反恐法可能进一步限制言论和信仰自由。”

  报道称,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27日在记者会上表示,网络已成为恐怖分子犯罪的重要途径,并反驳说,美国和欧洲也有要求网络运营商和服务商协助反恐的规定。该法提到尊重信仰自由和民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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