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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男子骑摩托撞人 报警后受害者再次被撞致死

2016-03-01 15:40:15|来源:钱江晚报|编辑:李邵鹏

  原标题:骑摩托撞了人,他报完警回头一看受害人又被撞出十几米外不会动了

  十分钟,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而贵州人小姚的命运,却在十分钟内被改写两次,最后丢掉了仅26岁的生命。

  这是一起发生在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蒋堂镇的交通事故,或者说是两起。

  短短十分钟不到的时间内,警方接到了两通报警电话,电话那头陈述事故过程的是同一个人,闯祸的一方却从第一通电话里的摩托车,变成了第二通电话里的汽车。

  昨天,民警仍在进一步勘察现场、调取监控,事故原因仍在调查,责任认定尚未明确。

  但钱江晚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事故发生的大致经过,觉得有必要把这件事好好讲一讲——因为类似的事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明明可以避免的悲剧,希望今后不要再有。

  第一通报警电话

  是摩托车把小伙子撞翻在地

  2月27日,也就是上周六傍晚6点半,天开始慢慢暗下来。邹师傅骑着摩托车,开在白汤下线蒋堂镇大立元村路段。这条路,双向各一个机动车道,他就开在从汤溪往金华去的那个车道上。

  开着开着,前方忽然出现一个人影。等邹师傅反应过来的时候,距离已经太近,来不及刹车也来不及避让,直接就撞上了。他赶紧把摩托车开到路边停好,接着回到出事的位置。

  被撞倒在地的是个小伙子。用邹师傅的话说,当时“他嘴角有点血,坐起来就抓住我的脚,不让我走。”

  邹师傅和民警是这样的讲的:受害人像是喝过酒,说话又有外地口音,几句话讲不清楚,就只好先答应他自己是不会逃的,只是要去边上报个警。于是,小伙子就坐在原地,等着正在路边报警的邹师傅。

  第二通报警电话

  汽车又把小伙子撞出十几米

  邹师傅这边,匆匆打完了报警电话,讲完了事发经过,正打算回到小伙子身边去。哪里知道,他回头一看刚刚出事的地方,地上的血迹还在,小伙子却不见了。

  很快,他在出事点前方十几米的位置,看到了那个小伙子。他往那个方向走了几步,看到小伙子躺在那里一动不动,身体下面已经是又一滩血泊。这个场面可把邹师傅吓坏了,他不敢再上前查看进一步情况,只好再掏出手机,再次拨通了报警电话。

  这两通报警电话,前后不到十分钟。报警的是同一个人,第一次说摩托车撞人,第二次说汽车撞人,民警也搞不清楚现场到底什么情况。等民警赶到时,受伤的小伙子已经被救护车接走了,现场除了邹师傅的摩托车和地上那两滩血迹之外,还有小伙子留下的一双鞋子、一件衣服,以及一个汽车中网。

  很显然,肇事的小汽车已经开走了。

  汽车司机以为撞到狗

  小伙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幸好事发时正好是晚饭后,在附近散步的人比较多,有人记下了车牌号。”处警民警说,当晚8点左右,他们就锁定了车辆,随后调取了事发路段前后卡口视频。监控画面显示,这辆车在事发前是完好的,事发后车辆发生了破损,中网也不见了。

  晚上10点,民警赶到义乌,找到了汽车驾驶员王某。接到办案民警电话的他,早已守在车边等候。

  根据王某的说法,当时他正好在一个亲戚家吃完喜宴,车上还坐着四个人。经过事发路段时,他感觉车子撞到了东西,但不知道撞到的是什么。

  “车上的人说可能是撞到狗了,或者是窨井盖,说撞到狗村里可能要我赔钱的。”王某说,当时他已经减速慢下来了,可一想到赔钱,就继续往前开了。

  最终,受害人抢救无效死亡。他姓姚,贵州人,今年26岁,事发前一天,他刚刚从老家回到金华。

  提醒

  只要人还可以挪动,就得转移到安全地带

  目前,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一次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肯定是有责任的,但之后的二次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在设置警示标志和受伤人员转移上,有没有尽到义务,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虽然人生没有倒带,但每每出了这样的悲剧,我们都会揪心地想:假如第一次事故后,受害人小姚被转移到了安全地带,那么就不会有第二次事故的发生,一个年轻的生命也就不至于这样戛然而止。

  但想归想,事实上,类似的事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去年11月,金东区曹宅镇一位70多岁的金老太在走斑马线时,被一辆大货车撞飞到对向车道,又被那边驶来的皮卡车撞倒在地。当时,两个司机忙着报警,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把受伤的老太太转移到安全位置。两三分钟后,老太太被后方驶来的面包车碾压,当场身亡。

  所以,千万千万要记得:万一发生事故,如果车子不方便挪动,一定要在事故点后方放置安全警示标志;车上人员一定要转移到安全区域,如果有人员受伤,只要还可以挪动就得尽量转移,不能转移的情况下一定要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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