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疫苗案已有350多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2016-04-13 20:29:0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杨玉国

  原标题:山东疫苗案已有350多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疫苗监管制度将加强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潘莹):日前,公安机关破获涉案价值数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案,波及20多省市,涉案人数多,涉案非法疫苗数量大。该事件被曝光以来受到广泛关注。13日晚间,这一案件的处理情况公布,数百名责任人被实施问责;同时,中国还将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平台进行集中采购,同时建立起疫苗全程可追溯制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目前,该案第一阶段调查处理工作基本完成。各地已立案刑事案件192起,刑事拘留202人。

  针对此次疫苗案件暴露出的疫苗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及时、一些干部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会议决定,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和山东等17个省(区、市)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357名公职人员等予以撤职、降级等处分。

  此外,为了进一步完善疫苗监管的长效机制,会议还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强化制度监管。其中,加大处罚及问责力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修改后的条例还规定,对非法购销、未按规定储运疫苗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金额,增设对责任人员的禁业处罚,并增加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的规定。

  目前,疫苗分为政府出资免费接种的一类疫苗和民众自愿自费接种的二类疫苗。一类疫苗全部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集中招标采购,逐级进行配送。而二类疫苗实行市场化管理,此次涉案的疫苗全部为二类疫苗。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修改后,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将不被允许。自愿接种的第二类疫苗也将和一类疫苗一样,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

  此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与控制局局长于竞进就曾透露过相关内容:“要求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今后在使用第二类疫苗的时候,都要在省级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坚持公开透明、阳光采购,强化管理,严格执行疫苗管理和使用的登记制度,做到疫苗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溯,努力保证疫苗安全。”

  修改后的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条例还规定,要建立疫苗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追溯制度,强化储存、运输冷链要求,增设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环节索要温度监测记录的义务。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对记者表示,这将对未来疫苗召回和减少疫苗不良反应有重要意义。“以前政府没办法知道(二类)疫苗去哪里,通过什么人和什么途径。疫苗比较特殊,流通环节要在一定温度环境下,(全程)可追溯的话,就能知道疫苗(存储和流通)的温度,中间有多长时间是波动的,一旦出现问题,如果有不良反应,就知道这批疫苗是哪里生产,去了哪里。现在,(一类疫苗的)冷链已经在运行了,质量是有保证的,二类疫苗进入以后要扩充这个能力,但链条是完整的。”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疫苗质量安全事关生命健康,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中国的疫苗体系总体是安全可靠的,凡发现漏洞,必须坚决堵住。会议要求,抓紧完成对涉案疫苗接种人群的风险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妥善做好后续处置,并加快完善疫苗管理长效机制。

国际在线官方微信

国际在线趣新闻

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