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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印度临时代办刘劲松:中印应成为海洋合作的好伙伴

2016-05-17 09:36:46|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李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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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劲松临时代办出席海洋问题研讨会发言。

  国际在线消息:5月16日,刘劲松临时代办在新德里出席印度辩喜基金会与中国驻印度大使馆联合举办的海洋问题研讨会并发表特别致辞,阐述了中国的海洋战略、南海政策以及对中印涉海合作的看法。

  刘代办表示,中印在海洋问题上有四大共性:首先,两国历史上都曾是海洋大国和海洋强国,引领印度洋和太平洋的航运与贸易。中印两国人民是早期经济全球化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开拓者。第二,两国都是陆海兼备的大国,需要统筹考虑陆海两个方向的安全与发展问题,历史上两国都受到西方殖民者来自海上的侵略和欺凌,对“炮舰外交”有切肤之痛。第三,中印改革开放的前沿都在沿海地区,都在发展海洋经济,沿海开发区、工业园区、自贸区建设方兴未艾。第四,中印都是当代海洋秩序的重要维护者和建设者,作为发展中国家,两国无论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谈判过程中还是对《公约》的解读和运用方面,都有大量共识。

  刘代办表示,印度朋友对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很关心,询问其实际用意。我愿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名言:“有三样东西让一个国家变得伟大,它们就是肥沃的土壤、忙碌的车间和便捷的运输”。“一带一路”没有什么藏着掖着的地缘政治企图,就是希望中国与周边国家实现共同发展,让亚欧大陆的劳动者更富裕,让新兴市场的工业化更强劲,让印太地区的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更成熟。21海外丝绸之路完全可以与亚洲各国的海洋发展战略实现对接合作,包括印度的“海洋之环”和“向东行动”等。

  刘代办指出,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毛泽东主席就十分坦诚地说明中国的战略关注点及其与印度的关系,表示:“总的来说,印度是中国的友好国家,一千多年来是如此,今后一千年一万年,我们相信也是如此。”今天,中印关系步入前所未有的全面发展轨道,两国正在构建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及更加紧密的发展伙伴关系,海洋合作是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增进战略互信的实质举措。今年1月两国外交部高官举行了首次海上合作对话,2月中国军舰参加了在印度维沙卡帕特南举办的国际观舰节,都具有历史意义。今年4月中印俄三国外长发表联合声明,承诺维护基于国际法原则的海洋法律秩序,主张所有相关争议应由当事国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呼吁全面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续行动指针。这是三国对海洋法秩序的重要贡献与郑重承诺。

  刘代办说,所谓中国在印度洋以“珍珠链战略”包抄印度的说法毫无根据,这是一个杜撰和臆想出来的名词,挑拨离间没有市场,疑神疑鬼更没必要。中国坚持“亲、诚、惠、容”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理念,希望与所有印度洋沿岸国家保持和发展友好关系,中国与任何国家的双边合作都坦坦荡荡,不针对第三方。中国在印度洋的存在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两千年前中国人就在印度洋上扬帆远航,600多年前郑和的船队就到访过印度、斯里兰卡、中东和东非国家。今天的中国在印度洋的各类活动合情合理合法,与中国海外利益的扩展以及国际责任的履行是一致的,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印度洋如此之大,容得下许许多多的国家和各种各样的船舶。中印两国在印度洋有很多共同利益,事实上已经在相关领域开展了对话与合作。中印两国学术界有必要超越马汉的“海权论”,共同探讨符合冷战后时代潮流的海洋安全架构、海洋观念与海洋规则,突出平等、共享、共赢与开放,加强在海洋经济、海洋气象、海洋科研、海洋环保、海上搜救、反海盗等领域的合作,携手建设和平之海、和谐之海、繁荣之海!(文章来源:中国驻印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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