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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公布高考改革方案 专家:减少或取消加分项取得共识

2016-05-24 23:42:49|来源:国际在线|编辑:韩基韬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赵春晓):目前已有20余省公布高考改革方案:江苏、黑龙江等省份对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进行调整;湖北、重庆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辽宁、吉林、江西、广东等13省份已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

  针对各地取消高考加分项目,记者采访了相关教育政策研究者以及教育专家。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高考中真正有“加分照顾”含义的第一份文件是1950年教育部发出的《关于高等学校1950年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明确提到“有三年以上工龄的产业工人、参加工作三年以上的革命干部及革命军人、兄弟民族学生、华侨学生得从宽录取”;1954年教育部在高校招生文件中,首次提出“优先录取”的概念,随后再将高招优先录取对象增加了“烈士子女”和“香港、澳门学生”两类。

  “从1651年开始对一些特殊人群进行照顾,后来改为加分”,储朝晖说,1980年以后加分项越来越多,1981年全国招生工作规定:一是文史类语文、理工农医类数学,出了计入总分的附加题。语文、数学成绩达不到起码要求的,降低一个分数段供学校选择;二是连续两年被评为“三好学生”者、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以及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是部分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班,降低分数录取,补习一年考试合格后,直接升入本科。此后,对报考农林、水利、矿业、石油、地质院校的考生,采取优先录取的政策。

  储朝晖告诉记者,2004年开始高考改革确定了权力下放的原则,把招生自主权返还给了各个高校,于是各地依据自己的需要设置各种加分项目,在缺乏专业监督的行政权力作用下,一些不合理或者容易被钻空子的加分项目出现了,直接冲击公平底线。

  “当初设立高考照顾和加分制度的初衷是为了促进公平,由于加分权控制在行政部门手中,在行政权力难以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加分的权力下放导致出现灰色利益,并且衍生出大量腐败,对教育公平造成损害” ,储朝晖说到。灰色权力在加分环节不断膨胀,由于缺乏有效监督,高考加分演变成为更大的不公,“高考加分项目越多越不公平,反倒是越少就越接近公平。高考应该由专业知识评价决定,而不是行政权力决定”。

  储朝晖对记者表示,“开始实行高考加分政策时是为了公平并且起到杠杆调节的作用,后来演变成有利可图。高考加分政策对参加高考的‘裸考’族来说也不公平,现在高考减少或者取消加分项已经取得共识”。

  21世纪研究院的熊丙奇也对记者表示,“从2011年开始,高考加分的政策开始调整,2015启动减分,缩减高考加分已是大势所趋。为了高考加分很多地方出现造假、腐败,应该从学生的特长、专业知识等方面综合评价”。

  长期研究高考政策的郭元捷则提到,高考加分政策从无到有经历了很长的过程,高校招生加分也是为了实现考生的多样化,比如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有专长的学生可以考入大学。随着高考政策的变化,加分名目越来越多甚至高达几十种,逐步呈现上涨趋势。“某些省份的加分项甚至高达20%-30%,造成极大的不公平”郭元捷提到。

  郭元捷另外指出,“曾经有过调查报道指出,能获得高考加分的考生往往家庭条件都非常好,所以政策实际上为某些阶层谋取了利益,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异化。教育部门下发文件,但是具体执行是在各省市,政策虽然看上去在规则中执行,由于不易控制的因素出现实际上已经钻了政策的漏洞”。

  “高考加分政策也会直接影响到中考特长的选择。为了考上名校,一些中学生会背离自己的兴趣点而选择不喜欢的专长,结果造成考上大学后反而出现厌学的情绪”,郭元捷对记者说,“高考加分是为了保证教育的公平,以及能够选拔真正的优秀人才,如果背离这个初衷那政策就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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