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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十条”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

2016-06-03 15:08:10|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编辑:王瑞芳

  5月31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这项计划因包含十项治理措施而被称为“土十条”。此前,国务院先后于2013年9月和2015年4月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至此,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武器”已全部齐备。

  1土壤治理有了军令状

  “毒地”究竟离我们有多远?“土十条”的实施又将会怎样影响我们的生活?频发的土壤污染事件能否得以遏制,百姓能否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呢?

  根据环保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达19.4%。从区域上看,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重金属中重度污染或超标耕地达3488万亩。

  针对这些问题,“土十条”首次明确,具体的目标为,到2020年,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治理从此有了军令状和时间表。

  2可拉动GDP增长约2.7万亿元

  根据环保部测算,实施“土十条”后,可使7000万亩受污染耕地得到安全利用,可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4500亿元。同时,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2.7万亿元,可新增就业人口200万人以上。

  “土十条”提出,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各地要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认为,土壤污染不能上来就“治病”,得先“问诊号脉”。要根据污染物的性质、污染的程度,遵循先调查评估,后制定针对性修复方案,再开展修复的步骤进行。

  3六地建立防治先行区

  “土十条”规定,到2016年底前,国家将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国务院要求,继续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

  “由于土壤污染的自身特点,导致土壤污染治理相比大气和水而言,周期更长、难度更大、投入更高、效果更慢。”环保部规划院土壤环境保护中心主任王夏晖研究员说。

  4出现毒地终身追责

  此外,“土十条”对考核也十分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责任人也要终身追责。

  “土十条”明确:国务院将分年度对各省份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在法律层面上,政府要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真正有法可依。(记者 周小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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