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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权无规范,公民无安全

2016-06-12 14:05:54|来源:光明网|编辑:梁生文

  就网友发视频称深圳两女孩在街头因未带身份证被警方带上警车事件,6月10日晚,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区分局证实,当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马上参加学习班,然后进一步处理。宝安公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对两名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最新消息是,6月11日零时许,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经过诚恳道歉,已获得当事人理解。同时将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

  事件自10日上午于网络曝光,在舆论场上就被刷屏传播。它所引发的社会共情,绝非仅限于公众对两名女子受辱遭遇的人道性同情。更表现在当事警察的表现所映照出的警权状况,激发了一种社会性的安全焦虑。

  应该看到,事件的最可怕之处在于,当事警察的所言所为,均超出了社会对于警权运行的基本预期。不明就里的盘查,坦白而露骨的威胁话语,将一名警察的“不当行为”刺眼而真实地呈现在公众眼前,再次刺痛了公众心中那根本来就摇摆不定的安全之弦。想不让人由此进一步“恶猜警权”都难。

  警察上街开展巡逻,是为了带给公众安全感,然而接连发生的类似事件,都展示了一种不受约束的警权所强加给公众安全感的直接威胁。警察执法应有的分寸感,对公民正当权利的敬畏,被一种疑似的超警察权力所剥夺。面对如此任性的警权表现,执法对象甚至料想不到会出现怎样的后果,也无法揣度警察执法的底线到底在哪。这也是为何每每类似事件出现后,总有“机智”的网友总结出,诸如遇到警察盘问时怎么办的救急贴士。这显然不是一种正常的执法生态所应该给社会带来的法制教育。

  跳出个案来看,类似事件的表现方式虽各有各的不同,但并不妨碍人们从中寻找到一条隐约的主线。如,对于警察在大街上随意盘查公民身份证的行为,目前相关法律的规定中仍存有不小的模糊和弹性空间,这是否从法律制度上给执法警察留下了“合法性伤害”的空间,对此,不得不有所正视。再如,受到警权伤害的公民,到底拥有怎样的权利救济,违规警察又该受到怎样经得起考验的惩戒,这些在现实中依然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至少在这起事件中,人们难以想象,如果没有当事女子冒险录下的视频与音频,野蛮执法所制造的伤害是否就只能让被侮辱和被伤害者自认倒霉?而事件的处理结果,同样难以服众,它与事件所引发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反响,明显构成了失衡。这是否仍是不受约束的警权的再次自证?

  警权无规范,公民无安全。正是在上个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着眼于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而在会议的次日,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主持召开部党委会议暨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扩大)会议时也强调,要注重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整治、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此而言,该起事件无异于是“撞枪口”,也再次警醒相关方面,切勿低估警权失范的现实严重程度,规范警权仍任重道远。(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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