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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规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016-06-14 10:12:53|来源:新华社|编辑:谷士欣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孙铁翔、胡龙江)国务院新闻办14日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报告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规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报告说,2012-2015年,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障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人权理论研究和人权教育,努力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坚持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国际人权条约,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到2015年底,如期完成了《行动计划》预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其中约48%的约束性指标、50%以上的涉民生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行动计划》得到全面落实。

  在《行动计划》规定的约束性指标之外,中国政府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民众诉求,做了大量促进人权保障的工作。自2012年起,异地高考逐步开放,受教育权得到更加充分的落实;2013年12月,劳动教养制度被废止;2015年8月,对四类服刑罪犯予以特赦;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在立法上取消了9个罪名的死刑,适用死刑的罪名从原来的55个减少至46个等。

  报告说,根据《行动计划》的规定,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组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负责统筹协调《行动计划》的执行、监督和评估工作。

  据介绍,联席会议机制先后于2014年下半年和2015年7月组织对《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工作。其中,终期评估工作经过调研、评估、总结三个阶段最后形成了这份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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