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合格党员,向党的生日献礼

2016-06-24 10:10:06|来源:贵州日报|编辑:王瑞芳

  2016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将迎来95周年的生日。95年时间里,中国共产党党员由最初的50多人发展到现在接近8800万人,党员的思想建设可谓意义重大。眼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在全国掀起热潮。众所周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党员要在整个过程中注重知行合一,将学习党章党规、学习重要讲话的成果最终体现到“做合格共产党员”这一点。所以,全体共产党员,都需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和重要讲话、做合格党员,向党的“七一”生日献礼。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党员合格,党的组织才坚强有力,党才能永葆生机与活力。合格党员的标准是具体的、明确的,新形势下,要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做合格的党员”是每个党员都要面对和认真回答的终身课题。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四讲四有”来衡量自己、检视自己、激励自己、提高自己,立起党员合格的标杆,树好党员先锋的形象。

  合格党员要“心中有党”,始终牢记入党誓言。入党誓言是党员对党的庄严承诺,是党员的“政治契约”。牢记入党誓言,表现在行动上,就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忠实履行党员义务,处理好“公”与“私”“荣”与“辱”“先”与“后”“进”与“退”“坐位子”与“挑担子”等关系,牢固树立“党荣我荣,党辱我辱”的大局观,不说有损党的威望的话,不做玷污党的形象的事,把“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在党兴党”体现在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和方方面面。

  合格党员要“心中有民”,始终不改公仆本色。共产党员来自于人民群众,代表人民利益,回应人民诉求,要把倾心服务人民群众做为我们永远的天职。始终秉持“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的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行群众之所盼,去群众之所恶,在增进民生福祉上不辞辛劳,在帮扶困难群众上不遗余力,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殚精竭虑,始终畅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党员身份在彰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保值增值”。坚持真心实意听民声,细致入微察民情,全力以赴解民忧,竭诚奉献暖民心,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把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要求体现为在群众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雪中送炭、春风化雨的实际行动。

  合格党员要“心中有责”,始终保持浩然正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党员应尽的义务。在我们这一级工作层面,更多的就是和老百姓打交道,就是服务群众。这就更需要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切实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百姓无小事”理念,“将心比心,换取真心”,把群众的“烦心事”当成自己的“家务事”,竭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当下,特别要突出做好眼下的精准扶贫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共奔小康步伐。要突出做好社会维稳工作,经常主动下访,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栖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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