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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3年首修红十字会法 拟完善监督机制明确法律责任

2016-06-27 21:41:13|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杨玉国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兰旻):中国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今天(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法施行23年来的首次修订工作由此启动。本次修订拟对一些重要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其中专门增设法律责任一章,进一步明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及法律责任;修改补充有关条款,完善治理机构及相关监督机制,为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创造更为良好的法治环境。

  “金锦萍:原先法律本身制度和规定就有缺失,红会发挥不了作用。”

  “竹立家:下一步红十字会法修订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强调工作流程要依法运行,依法公开透明,依法监督。”

  提及1993年出台至今的《红十字会法》,学者金锦萍与竹立家均认为其修订迫在眉睫。这也是近年来学界日渐高涨的呼声。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表示,原法中部分制度和规则的缺失,是红十字会当前发展出现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红会最大问题就是现有法律规定中一方面缺少对红会真正法律地位的明确,尤其是它和政府的关系,红十字总会和地方红会的职责关系,相关的财产规则和治理结构也不完善,修法的时候需要从这几个方面予以全面完善。”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召开例行会议。提请审议的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增加了法律责任规定专章,旨在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根据其中规定,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有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公开信息的;违背捐赠者意愿擅自处分捐赠款物的;未遵守有关监管制度等行为,如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责。此外,修订草案还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滥用红十字标志;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红十字会名誉等行为所应负的法律责任作出规范。

  完善红十字会工作的治理结构、监督机制条款是本次修法的一大亮点。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陇德介绍说:“修订草案增加条款明确了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和监事会的产生和主要职责,优化了红十字会内部监督治理结构;同时,增加了‘建立经费、物资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等条款。”

  这一修订回应了学界的呼吁。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就提出,“过去红十字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重要一个原因在于社会也好、公众也好、相应政府监管机构也好对他们无法进行监管,所以下一步红十字会法修订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强调工作流程要依法运行,依法公开透明,依法监督。”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看来,完善监管体系,明确法律责任很重要,但不能单纯地依靠这些方式解决红十字会发展中的问题。“通过修订法律去弥补这些缺失,让红会能有更明确的法律地位,以及相关的财产规则和治理结构规则,然后才会有监督的机制,再加上和政府关系的规定等等。让红会真正能够通过组织治理,通过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发挥应有的作用。”

  媒体还注意到,“维护人的尊严”这一新增表述写入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陇德对此表示,依据日内瓦公约及人道法条约,将“维护人的尊严”增加为中国红十字运动的主要宗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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