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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溺亡为何防不胜防?

2016-06-28 20:35:38|来源:新华网|编辑:靳松

  新华社南昌6月28日新媒体专电(“新华视点”记者沈洋、胡喆)6月以来,南方多地连续发生多起3人以上中小学生溺亡事件。防止中小学生溺水,各级政府、学校、家长煞费苦心,但依然防不胜防。目前正值南方主汛期,汛期和即将到来的暑期叠加,如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再次发生?

  多地连续发生3人以上中小学生溺亡事件

  6月10日,江西乐平市3名男孩的遗体在青峰岭大桥河道附近被发现,经法医鉴定和警方调查,3人是初中生,均为溺水身亡;同一天,广东省揭阳市4名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在水库结伴玩耍时溺水身亡。

  6月11日,江西省吉安县二中6名高二学生在敦厚镇车头村禾河边游玩,3名学生不幸溺亡。

  6月17日,四川省松潘县6名初中生在当地一个天然水潭游泳时发生溺水事故,其中1人获救、5人死亡。据松潘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消息,这些学生都是松潘中学初三的学生,事发前刚刚结束中考。

  6月22日,南昌市新建区乐化镇3名小学六年级女生溺死在一个砖厂的水坑里。事发前一天,她们刚参加了毕业考试,领了毕业证。

  在今年3月份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上,教育部有关司局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曾指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

  据江西省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2014年江西省108名中小学生因溺水死亡,2015年91名中小学生因溺水死亡。

  施救不当致死亡人数增加 留守儿童隔代监护难

  记者梳理近年来江西省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现有以下几个特点:

  ——结伴玩水,同伴遇险后施救不当导致死亡人数增加。此次吉安县二中3名高二学生溺亡,原本1人遇险,但同伴救人心切,因不掌握救援方法或不具备施救能力,导致死亡人数增加。

  2015年5月,江西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合浦中学初三年级的12名学生相约到李木水库游玩。其间,数人到水库中游泳,有1人溺水,其他学生相继下水施救。救援过程中,5人落水,其中2人获救,3人溺亡。

  ——留守儿童多,监护人隔代监护难。2015年7月,江西抚州市临川区青泥镇石街村3名学生下河游泳不幸溺水身亡。死者3人属表兄妹关系,其中两人为留守儿童。

  前些年,宜春市袁州区天台镇塘溪村6名留守儿童到山塘洗澡,5人溺水身亡,最大的11岁、最小的只有6岁。记者到现场采访了解到,溺亡的5名儿童是堂兄妹,父母均在外务工,由年过七旬的爷爷奶奶看管。爷爷坦言,老两口根本管不住那么多孩子。

  ——建筑工地、砖瓦厂的“人工池塘”成为溺水新隐患。这次南昌新建区3名小学女生溺亡的水坑,是附近砖厂取土形成的。此前,江西都昌县4名男童在城郊一建筑工地溺水身亡。

  建筑工地、砖瓦厂的洼地一旦被注满水就成为一口口大水塘,嬉水的儿童一不小心就会被吞噬。

  汛期暑期叠加,全方位防范学生溺水事件

  教育部有关司局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号召家长教育孩子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等“六不”要求。

  记者采访了解到,每到暑期,中小学校都会召开班会、家长会,或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方式进行防溺水教育。4月,江西省教育厅在吉水县召开全省中小学防溺水工作暨应急演练现场会,全面部署为期200天的全省中小学防溺水专项行动。

  江西省公安厅水警总队总队长王东进说,各地中小学将迎来暑假,汛期的高水位和暑期炎热天气叠加,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风险将明显增大,必须多管齐下严防死守。他认为,不下水就不可能发生溺亡事故,家长必须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确保中小学生放学后、暑假期间不到山塘水库、河道等不安全水域“野泳”,真正做到“六不”要求。

  南昌蓝豹救援队队长吕胜华说,中小学校要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应对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加强安全教育和溺水防范。学校要抓好家校互动和校地协调,配合基层政府,加大安全检查、巡查力度,落实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责任区制度。

  “乡镇、村委会等基层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水库、池塘等溺水事故多发地区和场所的安全监管,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江西横峰县公益救援队队长张正松说,基层政府部门要在有安全隐患的重点水域安置警戒标志,放置长竹竿、废旧轮胎、绳索等救援物资,以便一旦发生意外能够第一时间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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