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滚动>>正文

澳媒:中国抗击家暴须打破认识误区

2016-07-01 11:06:06|来源:参考消息网|编辑:颜观潮

  原标题:澳媒:中国抗击家暴须打破认识误区

  参考消息网7月1日报道 澳媒称,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生效。这部法律对家庭暴力进行司法定义,并向受害者提供司法保护,它标志着中国现有立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然而,需要从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现象——女性是主要的受害者。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做工作,以改变人们对女性的道德责任和家暴本身存在的一些错误认识。

  据澳大利亚东亚论坛网站6月28日文章,中国的家暴案例往往都存在一个共同点,即受害女性没有能力摆脱受虐关系或结束她们的苦难。受害者自愿或不自愿地决定不报警,这会破坏这部新法律维护正义的能力。

  文章称,在中国,家暴案例是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来处理的。这部新法律允许亲属代表受害者提起告诉。这使警方或妇女组织能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中国,捍卫婚姻被认为是女性的主要道德责任。因不能捍卫婚姻而带来的耻辱感导致很多受害者受困于受虐关系,并限制周围的人向其提供帮助。尽管离婚率在上升,中国女性依然面临结婚和保持已婚身份的巨大压力。很多受害者被告知要忍受家暴的痛苦。人们往往将家暴和爱侣间的争吵混为一谈。“大部分女人都忍过来了”这种论调使忍受家暴变成了常态。受害者往往得到这样一些建议,即为了家庭声誉和孩子而不要离婚,因为人们普遍认为,孩子需要在“完整”的家庭中成长。

  对家暴性质的常见误解也对有效干预提出挑战。人们往往认为,家暴是女性行为不当造成的。但现实情况是,家暴同伴侣间的不平等权力关系和施暴者对受害者的控制有关,而同受害者的不道德行为无关。然而在中国,这一点还没得到普遍认同。

  文章称,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的不平等权力状况并不总是由经济地位决定。一种流行的谬论认为,家暴受害者通常受教育水平不高或财政上不独立。然而与此相反,很多受过高等教育并赚钱养家的女性也是家暴受害者。

国际在线官方微信

国际在线趣新闻

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