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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规优惠券,这个不可以有!

2016-07-06 11:35:57|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蒋丽丽

  为降低电动车和行人违规而造成的事故率,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6月中旬开始,连云港市灌云县交警大队推出交通违规“优惠券”。据了解,“优惠券”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交通法规的宣传,二是优惠方案。市民违章被罚时,凭券罚款打5折,还可现场打电话,请人答对上述规定就可免罚。(7月6日北京晨报)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可能大家都听说过使用过商家派发的购物优惠券,加油优惠券,餐饮优惠券,但是交通违法还能用优惠券,这可是开天辟地头一遭,而这种奇闻,就发生在连云港市灌云县,着实让大家开了眼界。

  为啥交通违规还能发优惠券,原来此优惠券非彼优惠券,灌云县交警推出优惠券的主要目的是进行交通法规的宣传,即通过对现场违规的群众进行宣读优惠券上的交通法规文字或者打电话让亲朋好友背诵,即可免于处罚,也就是说,这个优惠券其实并没有真正用于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打折,而只是一种宣传的手段和工具。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会引起舆论热议呢,核心在于灌云交警的这种行为是将严肃的国家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和执法权当成了一种交易,还可以法外“柔情”——给被处罚者用优惠券打折,虽然没有真正实施,但容易给老百姓造成一种误解,原来违反了交通法规还可以打折扣处罚,这无疑会给本来就不容乐观的交通秩序造成更大的“后遗症”,因为会有更多的人通过优惠券的使用认为,违法是可以的,只要多少交点罚款,这无疑会造成民众对交通法规威严的不尊重。

  诚然,交警部门由于对以往发传单宣传交通法规的效果不尽如人意而绞尽脑汁,但再怎么想招,也不能拿国家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当儿戏,以优惠券的方式来给执法打折,虽然该县的交警队负责人解释了,并没有真正将优惠券用于执法处罚过程,但这种宣传方式给人带来的误导,以及这种误导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还是值得交警部门尤其是负责普法教育的部门注意。

  灌云县交警队负责人说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宣传,既然说到宣传,不妨给相关负责人一点建议,其实可以将宣传资料印刷的更精美卡通一点,或者用环保袋装起来,免费派发给群众,都一样能起到宣传效果。又或者在公交电视、楼宇电视以及城市灯箱广告上,进行密集的宣传,起到的效果应该也是一样的。

  在法治文明深入人心的今天,作为执法机构,任何的言行都会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所以在进行执法时无论是措辞还是行动,都要慎之又慎,切不可太任性,学起商家派送优惠券,还可以现场电话连线亲友求助,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交警部门做节目呢,太不严肃。

  穿上警服,代表的就是执法机构的形象,忽然从兜里掏出一把交通违规处罚优惠券,这违和感也太强了,仅仅从这个角度来说,交通违法优惠券,这个不可以有!(何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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