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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2016-07-12 13:06:06|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戴爽

  国际在线消息:7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介绍《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发展,关键是补齐农村教育的短板。但是我们也知道,现在在农村仍有一些小规模的学校办学条件是比较差的,无法开齐开足一些课程,教育质量无法保障。在这次的文件中有没有具体的举措,来办好这些小规模的教学点和学校?

  刘利民:这个问题非常关键,也是这个文件提出要解决的重要任务,农村教育是现在教育的一个短板。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和户籍制度的改革推进,一些地方乡村学生向城镇流动,乡村适龄儿童不断减少,小规模学校增加。还有一些地方由于学校布局不合理,少数学生面临上学难、上学远的问题,同时也带来辍学或者交通安全的隐患。乡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依然存在,刚才我介绍了,像音体美、外语、计算机这类的教师。另外从乡村的情况看,年轻的教师偏少。

  《若干意见》着眼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和乡村教育的实际,按照软硬件并举的原则,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在去年《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了政策措施,来着力提升乡村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我们这些年一方面抓硬件,一方面抓软件。硬件建设,我们现在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对薄弱学校进行大规模的、全面的改造,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5000亿,预计到2018年,基本办学条件要达到相应标准,也包括了刚才这位记者谈到的小规模学校。我们率先对薄弱地方“补短板、兜底线”,从硬件上、软件上把这些学校建设好,特别是在硬件逐步解决和基本解决以后,最大的问题是教师问题,一是要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的政策,完善生活补助政策,健全收入长效联动机制,提高乡村教师的收入水平,健全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的保障机制,职称评聘要向乡村倾斜,将符合条件、边远艰苦地区的乡村教师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用现在的一句话讲,我们就是让乡村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同时,我们要明确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去交流轮岗,而且要加大比例。针对乡村教师这支队伍,这些年启动了国培计划,已经培训了农村教师600多万,同时为了加强基层的乡村学校,我们实施了“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到现在有近60万大学毕业生到了基层一线工作,为期三年。我特别想告诉大家的是,这些青年教师到了农村以后热爱本职工作,有很多在三年期满以后选择留在当地。据统计,三年到期后留在当地工作的大概是87%。

  第一,针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实际,我们还要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有的地方把这叫做全科教师,就跟全科医生一样。但是从教育角度来讲,提全科似乎不太精确,我们可以提“一专多能”,同时可以在小规模学校教几门课。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职工编制,过去城乡教职工编制是不一样的,现在我们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小学是1:19,初中是1:13.5。统筹调配编制内的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的缺员问题。

  第二,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学校,重点建设一些寄宿制学校,同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并且优先用于教育事业。

  第三,积极改善乡村学校的办学条件。逐县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帐,完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北方取暖地区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通过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来提高管理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把乡村小规模学校,包括教学点,建得“小而美、小而优”,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第四,促进城乡优质教育的资源共享。我们要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乡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并解决一些乡村小规模学校无法开足开齐课程的问题。2012年,我们实施了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现在6.7万个教学点已经实现了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实现了“校校通、班班通”,使优质教育资源能够辐射到边远的、规模小的学校去。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努力缩小城乡教育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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