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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再多给“以房养老”一些时间

2016-07-12 16:04:00|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蒋丽丽

  2014年6月,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当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开展为期两年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外界俗称的“以房养老”。

  两年过去,“以房养老”试点期限已至,但该政策反响一般。据媒体报道,截至今年6月底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此项业务,而四个试点城市一共也只有60户投保。从参保者情况看,孤寡、失独老人占了相当比例,月领养老金以5000-10000元居多。(7月12日《华商报》)

  以房养老这个概念已经不算是一个新鲜词,从两年前被相关部门提出并试点,人们已经逐渐了解了“住房反向抵押”的含义,简单的说就是抵押了房产获得更丰厚的养老金,进而获得更好的老年生活质量。

  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从目前试点的成效来看,以房养老在国内遭遇了“水土不服”,最主要的是观念上的“水土不服”。在大多数中国人的眼中,房产是一个家庭、一个人辛苦奋斗一辈子最重要的资产配置,人老了以后,它既是一个人的安身立命的场所,更是在自己百年之后留给子孙的一笔财富,如果说为了提高生活质量而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银行,一是心里不踏实,二是怕子女因为此事“寒了心”,所以现阶段对大多数老年人来说,以房养老虽然听起来很美好,但是真正进入实操阶段去做,恐怕没有几个老人能够有魄力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事实上试点的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四个城市60户投保,而且其中大多数是孤寡老人和失独家庭父母,这个结果也证明了一点,给子女们留下遗产还是大多数中国老人的惯性思维和本能选择。

  除了观念,以房养老还面临体制方面的缺憾,比如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波动较大,房价虚高以及未来房价下跌隐忧,还有由于房地产市场虚火旺盛所引起的银行和老人两方对房产价值评估的不匹配。

  因此,笔者倒是建议,可以再等等看,再多给以房养老政策一些适应国内“水土”的时间,先让相关部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然后加大宣传,从改变传统观念入手,逐步增强人们对于以房养老政策可靠性和稳定性的信心,然后再逐步推开,可能效果会更好一些。

  此外,严峻的养老形势也会倒逼以房养老的政策逐渐“落地生根”,根据民政部门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全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2.22亿,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6.1%。据测算,本世纪中叶老年人口数量还将达到4亿峰值。如此规模的养老人群,必然催生大量的以房养老需求,而现阶段老人的数量和总人口相比,还没有达到必须推行以房养老才能解决特殊人群养老的程度,因此,先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行更可行。

  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逐步稳定和房价的逐步“见底”,未来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和价值本身会更加吻合,这也更有利于以房养老政策的平稳推开,以房养老在中国会逐渐迎来一个比较光明的未来。(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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