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英国大使:南海仲裁案树立了"滥诉""滥权"的恶劣先例

2016-07-14 16:47:10|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涛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段雪莲):7月12日,刘晓明大使出席英国工商界晚餐会并做《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主旨演讲后,就菲律宾南海仲裁案最终裁决结果回答了听众提问。答问实录如下:

  问:今天上午,菲律宾南海仲裁庭公布了对仲裁案最终裁决,中国政府对仲裁结果有何评价?

  刘大使: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裁决结果公布后,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中国外交部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这两份声明明确阐述了中方不接受、不承认仲裁庭裁决结果的严正立场。

  菲律宾南海仲裁庭的所谓裁决结果是无效的、非法的、没有拘束力的。不论是菲律宾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案,还是仲裁庭所作裁决,都是在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非法的勾当;都是在打着护法的旗号,从事着违法的活动。

  仲裁庭以解释和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名,实际上却处处违反《公约》基本精神和原则。《公约》明确规定,主权领土问题不属于《公约》调整范围,对主权问题没有管辖权。菲律宾提起仲裁事项的实质,恰恰就是领土主权与海洋划界问题。早在2006年,中国政府就根据《公约》第298条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出《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包括英国、法国、俄罗斯在内的30多个国家也都作出了类似声明。这些声明是《公约》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得到尊重,但仲裁庭对此却完全无视。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侵犯了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的合法权益。根据《公约》有关规定,成员国有权自主选择争端解决程序和方式。菲律宾前政府不经中方同意,单方面提起仲裁,侵犯了中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损害了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完整性。

  仲裁结果也违反了中菲两国协议和地区国家共识。长期以来,中国始终为和平解决中菲南海争议做出不懈努力。中国与菲律宾通过一系列双边文件就谈判协商解决争议达成重要共识。在地区多边层面,中国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各国通过签署2002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共同承诺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菲律宾所作所为,背弃了菲方应当遵守的国际义务与承诺。仲裁庭不仅为菲律宾的违约行为进行辩护,甚至否定中菲双边协议和《宣言》的法律地位,为其违法行径制造借口。

  更需要指出的是,仲裁结果违反了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挑战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菲律宾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案,捏造事实,编造谎言,企图借此全面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仲裁庭不尊重有关国家通过外交渠道解决争端的努力,反而树立了“滥诉”、“滥权”的恶劣先例,将南海问题带入了一个加剧紧张对抗的危险境地。这些行为违背了尊重各国主权、独立与领土完整,和平解决争端,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等《联合国宪章》确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对这样一个违反国际法,损害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破坏地区和平与稳定的仲裁裁决结果,中国政府不接受、不承认是完全正当的、合法的、合理的。

  问:中方如何看待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裁决结果的影响?

  刘大使:对这个问题,我想谈三点。

  第一,仲裁结果对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没有任何影响,也不会有任何影响。仲裁结果对中国没有任何拘束力,是一纸空文。

  第二,仲裁结果对中国捍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坚定决心没有任何影响。中国不会接受任何未经中方同意的第三方解决方式,不会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解决方案。

  第三,仲裁结果对中国致力于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端的基本方针没有任何影响。中国将继续发展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维护国际法治的公平正义。

  问:菲律宾新政府在南海问题上作出一些新的表态,中方对此有何评价?

  刘大使:中方注意到菲律宾新政府最近在南海问题上作出的一些表态,包括愿意同中国就南海问题恢复协商对话等。中方对此表示欢迎。中国有句古训,“听其言、观其行”。中方愿在互利友好的基础上发展与菲律宾的关系,愿意看到中菲关系尽快重新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谈判的大门对菲律宾始终是敞开的,我们希望菲方与中方相向而行。

  问:现在南海仲裁案已有结果,中国今后在南海问题上将采取什么行动?

  刘大使:中国将继续坚持“双轨思路”,一方面与直接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有关南海争议。中国一贯主张“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一点没有变,也不会变。另一方面,中国将继续与东盟国家一道,坚持维护各国依法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坚持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共同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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