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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山东篇】打造"四个中心"应向创新要动力

2016-07-22 21:01:46|来源:大众日报|编辑:杨玉国

  □本报记者申红田可新

  实习生包陈雨

  建科创中心坚持问题导向

  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要着眼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目前,济南市拥有大量的科技资源,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达35万,高新技术、信息产业发达,并被国家批准成为“中国软件名城”,现已有1200余家国内外IT研发企业入园发展,科技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平台载体建设基本到位。科技孵化器建设呈现出总量规模扩大,在孵企业快速发展、不断壮大的特点。

  “不过,我们还应当坚持问题导向。”一位济南市政协委员坦言,“我们常说,济南市高校、科研单位多,人才技术项目多,并引以自豪。但也要看到,机构虽多,进入国家一流行列的很少;人才虽多,但高层次人才少,院士数量在副省级城市中最少;出台政策虽多,但真正配套落实的少,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不完善;创新载体平台虽多,但规模效应不突出,产学研融合不够;企业技术创新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竞争力不强,‘并跑’‘领跑’型的科技企业少。”

  “首先应健全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市政协常委李中赋建议,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构建“1+N”的政策体系。“‘1’是尽快制定《关于加快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提出促进科技创新的一系列改革举措;‘N’是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财税金融、工商管理、知识产权等领域,制定配套的政策;应加大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科技经费和人才专项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推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鼓励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科技担保和科技保险,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创造条件设立科技创新银行。”与此同时,李中赋还认为,应凝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针对驻济院士少、产业领域院士更少的现状,下大力气引进一批院士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全面提升产业研发水平;深入实施“5150计划”,对接国家、省“人才计划”,加强与海外科技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建立海智(海外智力为国服务)工作基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领军型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育计划,依托园区和骨干企业,通过聘请顾问、联合研发等方式,吸引一批领军型人才来济合作,建设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技术创新团队。

  中小企业发展路径也需创新

  去年,济南市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达到1929户,实现利税达到320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70%。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已成为创新发展的生力军。同时,中小企业在产业结构、资源要素、企业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很多企业还是主要靠“低成本、低价格、低利润”参与竞争,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产品技术含量不高,附加值低,竞争力弱。

  谈到如何创新中小企业发展路径,市政协常委白秋生指出,目前,济南市的科研中心以企业研发中心为主,层次偏低,功能单一,缺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科技创新服务的综合性、高层次平台,因此“积极推进平台创新”可以成为有效途径之一。“以广东省佛山市为例,他们的南海区的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发院,由政府、高新区、大学共同建设,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于一体,搭建起来了开发式、网络化、集聚型的产学研服务平台,通过‘向上延伸、向下延伸、向内延伸’,重点突破行业关键技术和产品,培育创新创业团队,孵化科技型企业,推动企业和行业创新,有力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这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也有委员建议搭建工业设计平台。“先进经验表明,工业设计已成为制造业竞争的源泉和核心动力之一。位于顺德的广东工业设计城,以工业设计产业为核心,串联产业链上下游,建立起了集原型设计、外形设计、平面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营销设计为一体的工业设计综合体系,为企业提供高端增值服务。该设计城采取‘省区联动、政企合作’的模式,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优势互补、共谋发展。这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加以扶持,将我们的优势产品,打包委托国家级或世界级专业设计机构,进行统一设计,尽快实现济南市工业产品在设计方面上一个新台阶。”这位委员建议。

  以发展普惠金融为突破口

  “发展普惠金融”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济南市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贵的问题,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向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方式,成立转贷(过桥)服务平台,积极推荐中小企业OTC挂牌,实现资本市场融资1.87亿元;搭建直接融资渠道,成功发行7500万元私募债,有力支持了普惠金融发展。

  不过,市政协常委丛培军直言,按照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的要求,济南市在普惠金融发展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整体发展水平偏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小微、“三农”领域金融支持依旧薄弱等问题相对突出。“其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局面没有根本改观。对具备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国有商业银行一般基准利率上浮10%至30%,股份制银行上浮30%至50%,农信社等上浮70%以上。上市、发债主体依然主要集中在大型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占比较低,小微企业发债利率普遍偏高,个别企业甚至超过10%”。

  对此,丛培军建议,对承担公共事业收费等普惠金融服务任务较多的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性商业银行,应增强政策扶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应规范监督评估标准,缓解农村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引导银行、小贷公司等贷款类机构在信息使用、贷前调查、贷中监控等风险控制方面借助互联网的优势,通过与第三方大数据征信公司合作等方式,用好用足大数据征信,进一步提高风险管控水平。“还可以搭建小微企业综合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拓宽弱势群体直接融资渠道;还可以政府出资为主、金融机构自愿捐资为辅的方式,组建专门服务于成长型小微企业的信用保证基金,基金作为非盈利组织,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间接保证和直接保证两种方式为企业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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