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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非中国独有 治理经验可“拿来”

2016-08-05 16:01:42|来源:新华每日电讯|编辑:王瑞芳

  4日,广东中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了“路怒哥”的赵姓男子。7月28日,该男子因违规压实线并到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后,先是下车踩踏后车引擎盖,继而驾车从交界路口违规掉头逆行,连续多次撞击后车。

  事实上,不光在中国,"路怒"在全球各地都很常见。不少司机不光碰到撞车事故会路怒,在遇到堵车、前车开得慢、有车加塞儿等情况时都容易动怒,"路怒症"已成国际通病。针对"路怒"行为,不少国家都曾出“狠招”治理。

  在德国,惩戒“路怒族”的罚金没有“明码标价”,法院往往依照具体情况做出裁决。从以往的司法判决看,如果驾车者朝他人竖起中指,罚金至少在600欧元(1欧元约合7.4元人民币)以上;一句“老母猪”可能让谩骂者的荷包缩水2500欧元;侮辱警察的罚金通常更高,朝监控摄像头竖中指也不行。

  行车过程中,有些司机着急超车,会选择紧跟前车的方式逼前车让道。根据德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比如,如果行车时速80公里,后车与前车之间至少应保持40米的安全车距。

  在德国,遇到紧急刹车、变道等情况,可以在短时间内不保持安全车距,但这种情况时间不能太长,如果超过3秒,就算违规。2013年8月,德国一名57岁男子被判罚180欧元,他曾以时速131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在与前车距离仅26米的情况下行驶了至少123米。

  按照德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时速越高,距离前车越近,处罚力度越大。例如,若时速160公里,距离前车小于8米,驾驶者将面临罚款400欧元、扣4分、吊销驾照3个月的处罚。

  澳大利亚人将“路怒症”称为“公路恐怖主义”,对路怒症的处罚常常是数罪并罚,不少涉事人面临多项起诉,甚至包括谋杀罪。

  在新南威尔士州,任何人驾车追逼另一司机或对其他驾车者进行恐吓威胁、施暴欺凌都属严重罪行,有可能被判最长5年监禁以及最高10万澳元(1澳元约合5元人民币)的罚款,还会被取消驾驶资格。如果发生人身伤害行为,惩罚会更严厉。

  对于“路怒”司机,德国交管部门明确规定:用言辞和手势辱骂他人,属于侮辱他人的犯罪行为;如果按喇叭、用灯晃、不顾车距紧逼前车,根据情节轻重可视为违反交通规则或违法犯罪。不论做出哪种过激举动,罚款自不必说,严重的可能会有牢狱之灾。

  俄罗斯心理学家佩尔米亚科娃认为,道路上的斗气行为源自日常快节奏、高压力的生活,人们需要释放负面情绪,而对陌生人的路怒无疑成为成本最低的方式。

  为打击、防范“路怒症”,澳大利亚几乎每个州都设有举报路怒症热线。许多与安全驾驶有关的网站都设置了关于“路怒症”的页面,通常在首页安全驾驶导航栏目下说明“路怒症”的定义、预防、应对以及举报等内容。

  澳大利亚专家建议,应保证充足睡眠,这样有助于保持情绪平稳;尝试理解对方,而不是以同样暴力或不文明的方式回敬;如果“路怒”者极其气愤并阻挡你的车辆,则需锁好车门;避免直视对方眼睛以免被认为是在挑衅;避免做威胁性手势、摁喇叭、阻碍他人通行等。

  俄罗斯医学博士、犯罪学家维诺格拉多夫也建议,如卷入“路怒”冲突,弱势一方应待在车里,锁好门窗并报警。

  德国专家的建议更为细致:情绪激动时应避免开车,开车时要尽量控制好情绪,在摇下车窗骂人之前先做一下深呼吸;出行前计划出富余时间,有意识地避开堵车路段;拜托车上其他人及时提醒自己不要出现过激行为。此外,想想高额罚金不如用来度假,也是避免情绪失控的好方法。(郭洋、张继业、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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