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滚动>>正文

中国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 “老赖”将寸步难行

2016-08-22 09:35:50|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涛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的明确表态。之所以有这样的底气和信心,源于法院找到了破解执行难的根本路径,密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的网络查控体系,公布“老赖”黑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的落实,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上海法院统一执行行动现在开始,出发。”8月初,上海各级法院部署开展了统一执行行动,对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抚育、扶养、赡养”费用等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重点查办。

  行动中,工程承包商冒某被执行法官带至法院。由于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坠落受伤,法院曾判令冒某赔偿伤者近7万元,而明明有支付能力的冒某却试图将银行存款转移以逃避执行。据执行法官杨泽卿介绍:“我们之前银行各方面已经不留死角地查过了,他银行账户内本来还有几万元钱款,我们确定他有相应的履行能力。”

  执行法官对冒某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最终,冒某当场足额支付了赔偿款、迟延履行利息和罚款。

  当天,像冒某这样自知理亏现场赔偿的不在少数,但也有一些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被处以司法拘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韩耀武表示,上海是最高法确定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点推进地区,开展统一执行行动意在向社会表明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上海地区是一年大见成效,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通过这种方法来震慑这些不守诚信的‘老赖’。”

  今年夏天,中国各地纷纷开展破解执行难的行动。天津法院重点强化了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任景波说:“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在银行的账号,在房管、土地管理部门所有登记的土地、房屋信息,在工商管理局登记的股权信息,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信息,我们都要进行核查,凡是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我们进行有效查控,为当事人挽回损失。”

  目前,四川、海南、广西等省相继成立督导巡查组,深入到基层法院,督促、指导推进执行工作。

  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执行难主要难在查人找物上,对此,法院已明确遏制手段:“一是建立覆盖全国、覆盖基本财产形式的执行查控体系,并且使全国四级法院全面应用查控体系,提高查找财产和被执行人的效率;二是建立四级法院统一办案平台,对所有执行案件实行网络化、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重点解决内部存在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甚至违规执行的问题。”

  据悉,法院还将进一步完善信用惩戒机制,通过落实与国家发改委等40余家单位联合签订的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继续扩大信用惩戒范围,以让“老赖”寸步难行。对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刑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制裁和警示作用。

  然而,在当前的执行案件中有近一半是无财产可供执行,对于这部分案件,法院方面表示不应纳入执行难的范畴。刘贵祥说:“比如,僵尸企业导致的僵尸案件,还有一些自然人债务,家里都是家徒四壁,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这部分案件是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法律风险。这部分案件要分离出去,把有限司法资源用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里。”

  对于那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建立执行程序退出机制,通过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或社会保障制度来加以解决。比如,建立自然人或非法人的破产制度以及强制破产程序、简易破产程序来消化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对涉民生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要通过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司法救助制度来予以消化。

国际在线官方微信

国际在线趣新闻

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