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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被划定为重要环境污染源 回收缺乏监管

2016-08-29 10:05:56|来源:央广网|编辑:邓晨曦

  原标题:过期药品被划定为重要环境污染源 回收缺乏监管机制

  央广网北京8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朋友喜欢在家里备点常用药。可是时间一长,一些药咱们还来不及吃就过了有效期。这些过期药该如何处理呢?有人想到了“药品回收”。可是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现在有很多所谓的“药品回收”实际上就是药贩子从城市低价回收,然后在到农村高价的卖出,这种现象已经由来已久。

  过期药品早在2008年就被国家定性为重要环境污染源,即使没有被药贩子收走,随意乱扔过期药品,也会对土壤、水源质量乃至人体健康构成相当大的威胁。可是,对于如此危险的过期药品,我们却一直没有找到行之有效的处置方法。处置过期药品,我们都能做些什么?

  走进天津市民张女士家,她的小药箱被各种过期药塞得满满的,如何处理这些药,张女士很无奈,“过期药我都放在这个小抽屉里,一般这样的整盒的,我就不敢扔在外头,我怕后来外头万一让药贩子捡去了,再卖了它,流入到社会。一般零散的,我都铰了它、撕了它,就扔到通道里了。”

  过期药不能吃,这是早就被达成的共识。但是能像普通垃圾一样一扔了之吗?在2008年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过期药品被划定为重要环境污染源。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罗义说,随意乱扔过期药会对环境产生影响,特别是对土壤和水源。一旦进入到土壤当中,会直接降低土壤肥力,直接影响土壤上作物,人可以通过吃这个作物,进入到人体内。另外一个途径就是通过水。对这种过期的药物,抗菌素类的药物,没有一个直接的很好的处理工艺,通过饮用水直接进入到人体内,对人体的这种健康构成非常大的威胁。

  在不少城市的各大医院、药房附近,经常能够看到“高价回收药品”的小广告。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春波介绍:有一些专门回收药品的人活跃在城乡之间,从城市低价回收,然后到农村高价出售,形成了回收、贩卖“一条龙”。直接卖给地处偏僻、进药不方便的农村私人诊所;在集散地加工处理,将过期药换上新包装,打上新批号,转卖给当地小药店。

  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会长周双才表示,这种现象从九十年代沿续至今。城市实现医保覆盖,有些农村的医保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的时候,这种现象就非常严重。很多人从医院开出药来,都是用医保买的,用不掉,不法分子就销往农村市场,很暴利,现在这种情况有所收敛,但是仍然还有一些地区还是存在这种现象。

  对于过期药,显然不能一扔了之。它不仅威胁人体健康,还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都做了明确规定,可能对于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特别是对零散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那么过期的药品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药品管理法》中没有对公民处理家庭废弃药品的行为做出规范,也没有赋予药店和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目前,家庭过期药回收仅靠个别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公益性活动在进行。例如:广州医药集团公司与阿里健康“码上放心”平台合作。消费者使用天猫APP扫描过期药盒上的监管码,通过扫码结果页面,就可以进入天猫广药白云山官方旗舰店换购药品。某药企天津销售中心总经理黄耀坤坦言,公益性的回收药品费用需要自己掏腰包,而且费用不低。“举个例子吧,北京销毁一吨过期药,大概需要四千块钱。另外在活动的执行过程中,我们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这对一个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通过国家食药监管理总局官网网站搜索“过期药”,只能看到一些零星报道:例如,辽宁省大连市确定205家定点药房回收家庭过期闲置药品;江苏省南通市食药监管理局与辖区内45家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签订回收责任书等。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宋瑞霖表示,对于过期药品,应由政府通过社会组织在医疗机构设置过期药回收箱,政府定期组织销毁。但是根本举措在于改革医疗大处方,从源头减少过期药。第一,药品监管部门要就药品包装小量化。另外一个,医疗部门对医生的处方要有一个限制。第三医保部门确定报销的单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的基础上,怎么能够让医生不开所谓的大处方,或者能够限制住医生手中的这支笔。这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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