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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暴力伤医行为必须零容忍

2016-10-09 07:31:01|来源:北京青年报|编辑:王瑞芳

  暴力伤害医务人员不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还应当被全社会唾弃和零容忍。必须把握每一个环节,细抠每一个细节,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0月3日,山东莱芜市莱钢医院发生暴力伤医案,该院儿科医生李宝华惨遭犯罪嫌疑人陈建利杀害。10月7日,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陈建利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据悉,案件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立即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指导山东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案件侦查工作。

  鉴于近年来各类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频发,今年6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然而,严打高压态势竟未能阻止山东莱芜杀医案发生。今年以来,因暴力伤医导致医生不幸罹难的事件已经发生多起,5月5日,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医师陈仲伟在家中被患者砍成重伤,最终不治。7月21日,河北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生刘广跃在诊室内被暴徒砍伤后身亡。

  “严打”期间,恶性暴力伤医事件依然时有发生,令人警醒,发人深思。9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开展严打行动之后,各地纷纷召开会议落实精神,并对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做出部署,一些地方还成立了相关案件领导小组,要求公安机关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快速反应、果断介入;还有一些地方实行“院警制”,以发挥医院警务室的桥头堡作用。任何政策法规从实行到见效都需要时间,同时对其实施效果的评价也需要综合考量,从这个角度看,近期发生的多起恶性伤医案,也许并不说明各地对严打专项行动的落实存在严重问题,但目前的情况至少表明,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工作依然不容乐观。

  仔细观察截至目前各地推出的打击和防范措施,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的一个明显的瑕疵——针对伤医行为的预防性措施不足,没有想办法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山东莱芜暴力伤医案为例,这一极端事件的起因,是2015年11月犯罪嫌疑人的新生女儿因病医治无效死亡,之后嫌犯多次与医院沟通协商解决未果,最终迁怒于医生。嫌犯与医院纠缠的时间长达近一年,他的理性不会在一天之内丧失,他的暴虐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内爆发,其在与医院及医生接触的过程中,很可能已有威胁性言语以及采取极端手段的征兆。如果在嫌犯开始发出言语威胁和恐吓之时,就有治安或司法手段对其加以制止或施以制裁,同时让医院进入某种防范程序,莱芜伤医惨案也许就能够避免。

  但是,从目前各地出台的有关严打的预警防范举措中,有关预防性手段还不够坚强有力、果断有效。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不小的治理漏洞。多起暴力伤医案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记取血的教训,尽早弥补这个漏洞。应当承认,伤害医务人员行为具有相当的复杂性,有的因积怨已久,有的因人格障碍,有的则是一言不合一触即发。各类伤医行为都有各自的特征,有关部门必须进行仔细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预案,最大限度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全社会应当提高对暴力伤医行为严重性的认识。必须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以暴力手段解决任何纠纷都是违法和犯罪行为,暴力伤害医务人员不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还应当被全社会唾弃和零容忍。不少医务人员在工作岗位都遭遇过言语威胁或殴打,有些医院的急诊科甚至“没有医务人员没被打过”。这种荒唐、危险的局面必须改变。

  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势在必行。“严打”绝不能走过场,必须把握每一个环节,细抠每一个细节,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樊大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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