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里加纲要》概览

2016-11-06 11:23:39|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赵妍

  国际在线消息:11月5日,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拉脱维亚里加举行。与会各方回顾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以下简称“16+1合作”)自2012年启动以来取得的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果,积极评价《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以及《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落实情况。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上提出了下一步推进“16+1合作”的倡议:一是深化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合作,进一步提升中东欧国家在亚欧大陆桥中的枢纽作用。二是发挥好金融合作的支撑作用,以多种方式为“16+1合作”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三是开拓绿色经济合作新空间,加强绿色农业、生态环保、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四是进一步密切人文领域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地方、青年等合作机制的作用,促进民心相通。

  为此,与会各方围绕“互联、创新、相融、共济”主题,共同制定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里加纲要》,表示将根据各自国家法律法规,欧盟成员国将根据欧盟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认真执行,以进一步巩固既有合作,不断开辟合作新领域。

  一、重要会议

  1、支持匈牙利承办2017年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

  2、2017年分别在中国和匈牙利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国家协调员会议。

  二、贸易投资

  1、促进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取得进展。

  2、促进“16+1”中小企业贸易投资合作。

  3、促进电子商务。

  4、促进各自优质特色产品进出口。

  三、互联互通

  1、多种形式参与中东欧国家基础设施建设。

  2、推动匈塞铁路和中欧陆海快线建设。

  3、推动亚欧大陆交通走廊一体化。

  4、增加中欧班列及直航航班数量。

  5、在中东欧国家设立更多物流中心。

  四、产能、产业及科技合作

  1、共建产业园区和技术园区。

  2、推动“三海”港区合作(波罗的海、亚格力亚海和黑海)。

  五、金融合作

  1、成立中国—中东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鼓励银行间开展业务。

  六、农林合作

  1、扩大中国市场需要的进口优质农产品。

  2、组建中国—中东欧国家林业合作协调机制。

  七、人文交流

  1、举办2017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媒体年。

  2、挖掘旅游合作潜力。

  八、卫生合作

  继续支持在中东欧国家进行中医药领域的探索。

  九、地方合作

  在保加利亚举行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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