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滚动>>正文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案一审宣判 被判处死缓

2016-11-11 10:08:08|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谷士欣

  

  

  

  国际在线报道:据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6年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朱明国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标签:反腐

国际在线官方微信

国际在线趣新闻

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