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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怎像农民工一样“讨薪难”?

2016-11-25 14:57:48|来源:东方网|编辑:王瑞芳

  近日,有媒体报道,西安约500名主播在帮网络直播平台“要播”工作近1个月后,不仅没有拿到承诺的底薪,甚至无法登录账号去提出。主播经纪人讨薪近1个月,至今仍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引起网络热议。(11月24日《北京晨报》)

  网络主播在人们印象中是光鲜靓丽的网红,现在“网红经济”兴起,人们认为网络主播都是赚得盆满钵溢,实际上,随着网络直播竞争越来越激烈,主播们的钱也变得越来越不好挣了。不仅是竞争激烈,像报道中500名主播面临的讨薪难,也并不少见,可见网络主播的正当权益也难以得到有力保障。

  主播们很少签署协议,而他们也各地分散,这都导致他们维权难;而互联网直播平台通过层层经纪人与经纪公司招人“刷人气”,环节多,链条长,监管难;而且现在网络直播风生水起,网络直播平台也如雨后春笋一样,商家都想从中渔利,而监管对网络直播却有所滞后;另外,据了解,在目前关于互联网直播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关于互联网直播平台招募主播等的相关详细规定。监管部门更多地关注直播内容是否健康,对于网络直播中可能产生的经济纠纷,对于主播与粉丝的权益,并没有相关规定予以规制与保护。

  在这种情形下,网络主播不再是镁光灯下光彩熠熠的网红,不是强者,而是像农民工一样讨薪难的弱者。网络直播是新兴事物,对于进行低俗、恶俗表演,不惜违背道德与法律的主播,要依法依规予以惩治。但对于这些像农民工一样遭受讨薪难的主播,职能部门也应帮助其维权。更要完善相关制度与规定,比如要能明确直播平台的主体责任,就如其他网络监管,直播平台有责任对经纪公司与经纪人的信用进行严格核实。

  网红经济是一种时尚文化,要让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需要遏制行业不正之风,也要将网络直播中产生的经济纠纷纳入法治轨道。网络主播也是劳动者,他们的劳动权益也应当受到依法保护。不管是网络主播,还是农民工,让每一位劳动者的劳动权益都能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这才应是法治社会应有之义,这样才能利于法治阳光无远弗届。(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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