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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离婚全场打折”实在不妥

2016-12-05 11:14:30|来源:东方网|编辑:王瑞芳

  12月1日晚,一家餐馆的促销照片在微信朋友圈传开,图中的餐馆打出“因本店老板今日成功离婚,心情愉快!啤酒免费畅饮!”的广告。此消息传开之后,很多市民对该广告的真实性表示怀疑,不知餐馆老板是真离婚还是炒作促销。12月2日,记者来到该餐馆,对此事进行了采访、了解。(12月4日四川在线)

  据餐馆老板曹先生介绍:“我确实刚刚离婚,因为拖的时间较长,才办完了手续,感觉轻松了很多,就想到通过这个活动,算是庆贺一下吧。”曹先生告诉记者,餐馆打出这样的广告并不是为了给店里招揽生意,而是真的感觉自己解脱了,想与朋友们分享一下心情。餐馆老板真的离婚了,但是庆祝离婚全场打折此举离婚冲昏头脑。“与朋友们分享一下心情”何必要如此大张旗鼓,如此高调?你离婚了或许对于自己是个高兴的事,解除了不幸福的婚姻烦恼,但是用打出“因本店老板今日成功离婚,心情愉快!啤酒免费畅饮!”的广告显然不妥。

  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体,无论什么原因,离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种不幸,可以说是他们过去错误的选择,导致错误的结合,是一桩失败的姻缘。离婚,本是一桩失败婚姻的最终谢幕。笔者以为,不管什么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的破裂,产生婚姻危机,离婚都不是什么好事。离婚,又何必如此高调,“要让全市人民都知道”的庆祝呢?这究竟是在提倡什么?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关系的存废,既是个人权利,具有自然属性,也负载着社会功能,具有社会属性。你可以高高兴兴离婚,别人管不着。但是“庆祝离婚全场打折”不是在恶搞,也是“张公喝酒李公醉”,如果离婚对象看到这样的标语广告又是什么感受?不过别人的感受也就罢了,但是在公共场合大肆宣扬自家离婚私事也是不妥的,会给社会留下心理阴影。

  而且庆祝离婚全场打折,啤酒免费畅饮,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实际上就是利用这个机会在玩促销噱头,不仅有违公序良俗,而且涉嫌广告违法,尤其在促销广告上印离婚证,更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属于《广告法》规制对象的违法商业广告。对于这样的“花边新闻”,我们不能只当笑话看,“庆祝离婚全场打折”标语有关部门声称“不违规”,笔者以为,虽然如此做法“不违规”,但是在打擦边球,用此做广告并在促销广告上印离婚证,这就涉嫌违法违规,必须叫停!(左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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