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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女司机在小区醉酒驾无牌车 撞11辆车

2016-12-13 11:28:00|来源:央广网|编辑:李邵鹏

  

  被撞车辆之一

  

  被撞三轮车

  醉驾超标两倍多被刑拘

  “虽然周某驾车肇事是发生在小区院内,但由于后果比较严重,我们参照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对该起事故以交通事故处理。”吉州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经吉安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某和孟某两人均醉酒。其中驾驶员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4.7mg/100ml,超出法定醉驾标准80mg/100ml的两倍多。11日,记者从警方获悉,肇事周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获刑事拘留,已移送检方起诉。

  调查

  小区内交通事故处理要看具体情况

  南昌市公安交管局东湖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一民警告诉记者,近年来包括住宅小区、公众停车场在内的公众场所交通事故报警率有明显增多趋势。

  在小区内发生了车辆刮蹭或是人、车碰撞等事故时,交警徐永华告诉记者,处罚要视具体情况,看该事故路段究竟是“道路”还是“非道路”。交警在抵达事故现场后,会根据相关法规来判定事发地点是否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管辖范畴。如果是“非道路”事故,且未造成重大伤害,只能算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双方需自行协商或找当地派出所解决。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而矿区、厂区、林区、农场等单位自建的不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乡间小道、田野机耕道、城市楼群或排房之间的甬道以及机关、学校、住宅小区内的甬道等则不属于道路范畴。

  因此,发生事故的小区道路是否“用于公共通行”,是否“通行社会车辆”,是判定是否属“道路”的标准。采访中,一位交警向记者直言,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上还存在法律真空,目前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地区,都将非道路交通事故交由公安交警部门“比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原标题:江西吉安一女司机醉酒驾无牌车在小区内撞11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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