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犯看守所内“买春” 被人拍下现场画面

2016-01-04 02:09:19|来源:北京晨报|编辑:杨玉国

  原标题:在押犯看守所内“买春”

  32岁的何玉玲(男),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内服刑期间,接受了一次性服务。2015年5月2日晚,他在“在押人员伙房”内,与一名被看守所副所长私带进来的失足女青年发生了性关系,“约20分钟”。这一高墙电网内的丑闻,因“群众举报”案发。

  近日,知情人向记者发来了一份记录事发经过的“内部材料”,称该材料是从东乡县公安系统拿到的。

  材料写明,2015年5月2日晚,东乡县看守所值班的副所长雷荣辉、民警艾清水在分别接受了社会人员何良贵一条软中华香烟后,由雷荣辉将何良贵、女子“露露”带进了看守所。

  知情人称,何良贵带失足女青年到看守所与何玉玲发生性关系的过程,被人拍下现场画面,后来进行举报,此事案发。

  东乡县公安局纪委书记何海清告诉记者,2015年5月12日他们接到了关于雷荣辉的举报。雷荣辉于2015年8月被免去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并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

  知情人告诉记者,东乡县警方对外隐瞒了这桩高墙内的丑闻,并在随后的“内部处理”时,轻罚了当事的违法违纪人员。如,雷荣辉仅以“违纪”名义受到处理。他质疑:普通人介绍容留卖淫都涉嫌犯罪,为何雷荣辉只是违纪?

  针对雷荣辉的处理结果,重庆中西律师事务所主任侯亮和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认为,雷荣辉不单单是应受到治安处罚的问题,更可能涉嫌犯罪。其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容留他人卖淫”的规定,如果经调查不止这一次,那就可能构成容留他人卖淫罪。雷荣辉还可能涉嫌玩忽职守罪。

  雷荣辉说,自己在东乡县看守所工作了13年,对此事很愧疚。事发当天的5月2日正是双休日中的周六。根据看守所内部的规则制度,周六周日可安排会见,但晚间不可以,他的确有违规之处。“如果知道她是卖淫人员,当时砍了我的头我也不会同意。”雷荣辉说,他当晚是遭对方打“感情牌”蒙骗才做出此事的,因为自己违规,他接受组织处理。

  1月2日下午,抚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洪向峰表示,媒体报道后,抚州市公安局在2日上午已对此事启动复查程序,有结果后将向社会发布消息。

  据《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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