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纪委查处官员,为何超八成未曝光

2016-01-04 08:32:11|来源:京华时报|编辑:王瑞芳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梳理发现,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官方网站,去年共查处问题32128起,共通报曝光“四风”问题6110起,占查处问题的五分之一左右;部分地市通报曝光数量较少,尚有20多个地市未在省一级纪委官方网站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如果到县一级,在省一级纪委官网“零通报”的更多。

  无论超八成未曝光,还是“零通报”现象,都让人惊愕。出现“零通报”,或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该地区根本就没有“四风”问题,官员个个廉洁自律;另一种是有问题不处理,也不上报,自然“零通报”。

  如何看待“零通报”现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出的药方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其意思很明白,就是要不断曝光,还要加大曝光力度。

  没错,如果不曝光,公众就不可能知情,就不足以让违规者警醒,也难以震慑他人。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明确表示:“我们中纪委坚持一条,就是曝光。有省长、书记跟我讲,岐山同志,你怎么处理都行,就是别给我曝光。我说,就是不处理也得曝你的光。”

  我们也看到,对违规违法者点名道姓曝光,中纪委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制度安排。具体体现在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的版面设置,除了“每周通报”——各省份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案例,从单位、职务、涉及问题到真实姓名,全部如实通报,还专门在首页开通了“点名曝光”专栏,每天实时发布各地、各单位通报的查处案件。

  中央层面的曝光已经形成成熟制度,地方层面缘何慢吞吞,不爱曝光?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一者,可能有地方部门碍于情面,通融人情,不去主动曝光;二者,也不排除有地方主政官员“爱惜地方形象”、担心通报多了影响自己仕途等。但无论有何理由,都不可取。要知道,发现不了问题该承担责任,发现了问题不曝光更说不过去,否则,无异于默许纵容。

  无论中纪委监察部网站还是省级纪委官网,都把曝光当成一种强有力的震慑方式,效果也越发明显。而一些地市未在省级纪委官方网站通报违规案例,非不能也,实不为也。十八大以来,“四风”问题更加隐蔽,甚至由“地上”转入“地下”。对此,反腐要不设禁区、不留盲区,也要高度透明,实现曝光常态化,将曝光进行到底。(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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