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近2500名纪检干部被处分 有人43天敛财逾千万

2016-02-01 08:55:06|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编辑:邓晨曦

  原标题:去年近2500名纪检干部被处分 有人43天敛财逾千万

  2015年12月,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原书记江国河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纪检干部违纪被查处,江国河并非首例。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数据显示,仅2015年中央纪委机关就查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7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2479人。

  严查“自家人”,对自己人“零容忍”,看似不近人情,其实是在从严要求中体现了对纪检干部的真心关爱。这不仅是对纪检监察事业的担当和对人民的负责,更是对“反腐无禁区”的生动诠释。

  纪委不是净土,纪检干部没有天然免疫力

  2015年4月,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钟世坚接受组织调查;9月,北京市怀柔区纪委原书记周燕因公款旅游被撤职;12月,山西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刘向东严重违纪被“双开”、安徽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

  “打虎者”被打,一方面显示了纪检监察系统的自我净化能力,另一方面也说明纪委不是净土,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队伍同样存在。

  “有的纪检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跑风漏气甚至以案谋私。”在2015年9月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王岐山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前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中央纪委网站通报的52起(含省级纪委报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难发现这些表述非常具有现实针对性。

  把党的宗旨意识抛于脑后,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出现严重“四风”问题的案件有之;党规党纪观念淡漠,贪念腐蚀了灵魂,将手中的权力当做中饱私囊工具的案件有之;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对腐败现象视而不见,当“好好先生”,失职渎职的案件亦有之。

  执纪者违纪,犹如监守自盗。虽然违纪违法的纪检干部只是极少数,但“害群之马”的危害却不容忽视。

  被媒体誉为“疯狂80后,43天敛财1000多万”的广东省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检员吴汉林,利用查办案件非法敛财高达1000多万元,令人触目惊心。

  “吃了、拿了人家东西(受贿),对案件就会有所放松,就会出现不公正的问题。”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表示,相较于普通干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式的腐败,纪检干部的腐败更具隐蔽性和严重危害性。

  普通干部腐败,可能只是个人腐败。纪检干部腐败,则容易牵连或放任其他人腐败,特别是对那些将他拉向腐败深渊的人,更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一两个违纪分子已属错误,其造成的连锁反应和影响更为恶劣,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无疑会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政治生态造成长期性破坏,需要花费更大的精力来恢复。

  “打虎者”沦为被打对象,缘于监督乏力和心理失衡

  本是打虎的武松,缘何因为自身不洁而成为“被打者”?

  “说到底,还是特权思想在作怪。”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张力表示,一些纪检干部总以为自己是监督者,无需别人监督,也没有人监督。就是因为有了这种思想,才知纪不守纪,执纪却违纪,由党纪的执行者沦为被惩戒的对象。

  特权思想的产生,往往与监督乏力紧密相连。

  据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观察,少数纪检干部尤其是纪委书记总有一种优越感,还有一种监督的“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误区,即认为,自己是监督他人的,不该受监督,也没人敢监督。如此一来,自身存在的小问题,如果监督到位本可以提前解决,但监督的缺失却致使越变越大。

  专家表示,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除了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外,公众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

  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一些党委班子成员认为如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过多,会容易被误解为对纪委书记工作甚至是纪检监察工作不支持,因此不敢锱铢必较。而在一些地方,上级纪委又往往不能全面地掌握下级纪委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导致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也不利于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

  心理失衡,也是纪检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大诱因。

  江苏省徐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志扬表示,与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工作相比较,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律审查、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不仅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且工作起来加班加点、废寝忘食更是常有的事。对此,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比待遇不如他人,提拔也轮不到自己,于是认为组织亏欠了自己太多,“吃点、喝点、拿点”也算是对自己的补偿。心理一失衡,也往往意味着种下了违纪的种子。

  扎紧严防“灯下黑”的篱笆

  “我们这支队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纪检监察事业就可能偏出一丈。”面对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王岐山多次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事实上,从加强纪律审查全过程管理,到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从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到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从对纪检监察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摸底排查,到对自建培训中心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严管“自家人”的行动从未停歇。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岐山再次就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纪律检查机关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在中央纪委要求与压力传导下,地方纪委也频频发力。广东省纪委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对纪检监察系统实施全方位监督,15名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中,9人来自纪检监察系统外。四川省成都市对纪委书记、副书记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实施交流任职,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必须交流,每年纪检干部向系统外交流比例不低于5%……这些举措对于推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无疑有着积极的作用。

  在宋伟看来,从中央领导的一贯要求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传递出的信号看,“正人先正己”的力度将持续加大,防止“灯下黑”的篱笆将越扎越紧,某些依旧故我的纪检监察干部应该趁早“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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