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新思想新战略

2016-03-14 14:13:28|来源:求是|编辑:王瑞芳

  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时,就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关于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决定一个社会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从实际出发,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和坚持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系列新思想和新部署,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坚定意志。因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过。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是什么呢?概括起来:

  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

  第二,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

  第三,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防止两极分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共同富裕,并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巩固提供强大经济基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则有利于形成各种所有制之间独立自主的市场竞争关系,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调节作用,调动各个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市场经济的活力和效率。因此,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因此也都是错误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

  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逐步调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比重不断变化,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有了新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更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党的十八大届三中全会从多个层面提出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改革举措。在功能定位上,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产权保护上,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在政策待遇上,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此次重要讲话,从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长远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问题。

  第一,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不是什么权宜之计,而是一个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又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结构复杂多样,因此,需要发展多种形式的所有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各方面的优势。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就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来干,众人拾柴火焰高。

  第二,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是在我们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实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成果。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但由于一些原因,这些政策的配套措施还不是很实,政策落地效果还不是很好,必须下决心解决。一方面要完善政策,增强政策含金量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落地力度,确保各项政策百分之百落到实处。

  第四,在经济新常态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大势,正确认识、积极适应新常态,提振发展信心,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才能,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企业不断取得更新更好发展。

  三

  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制经济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有着本质的区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充分认识这种区别,不能将其混为一谈。

  从这一点出发,就可以深刻地理解,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要认识到这一点,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获得了巨大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从外部因素看,遇到了所谓的“三座大山”,即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从内部因素看,存在经营模式粗犷、社会责任意识薄弱,“家族式”、“家长制”治理方式等弊病。因此,需要从改善外部环境和加强自身素质两个方面齐头并进、共同努力,才能推动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这是坚持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非公有制经济的企业家要十分珍视和维护好自身社会形象,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要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引导他们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

  要建立新型的政商关系。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交往应该为君子之交,要亲商、安商、富商,但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

  新型政商关系的核心是“亲”、“清”。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总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推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