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女大学生被杀案温州开庭 被告人当庭悔罪望轻判

2016-03-24 09:47:33|来源:法制日报|编辑:王雪莹

  原标题:温州中院开庭审理留美女大学生被杀案

  法制日报--2016年03月24日--案件--温州中院开庭审理留美女大学生被杀案

   汤婧婧摄

  □本报记者王春

  □本报通讯员陶京津温萱

  3月23日上午,轰动一时的留美女大学生被杀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金兴聪、郑加佳出庭支持公诉,温州市中院院长徐建新担任该案审判长。

  这是温州市首例中美联合侦破的跨国刑事案件。温州公检法系统干警以及美国爱荷华州当地的警察、检察官旁听了庭审。该案还邀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案件开庭到近18时,最后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评议,认为案情重大、复杂,宣布将择日宣判。

  检方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

  遇害的女大学生邵童,1993年出生,辽宁大连人。

  被告人李向南是温州人,比她大两岁。

  2014年9月,邵童在美国失踪十余日,李向南却回到中国,神秘消失,一时间案件轰动全国。9月26日,邵童的尸体在美国爱荷华州一处停车场的轿车后备箱里被发现。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向南与被害人邵童案发前均在美国留学,双方系男女朋友关系。

  据起诉书指控,2014年9月5日16时30分许(美国当地时间),被告人李向南与被害人邵童入住美国爱荷华州内华达市南吉大道1521号“Budgetinn”旅馆218房间,当晚两人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后李向南通过学长KwokSiuKiPaul预订回中国的单程机票。

  次日17时许,李向南趁邵童回学校做小组作业之际,到麦克斯折扣店(TJ-Maxx)及沃尔玛超市(Wal-Mart)购买了一只行李箱与两只哑铃(分别重15磅、20磅),放置于其驾驶的丰田凯美瑞轿车后备箱内。

  同年9月7日凌晨1时许,李向南在旅馆房间内再次与邵童发生争执,遂将其扼颈致死,将尸体装入行李箱内,并塞进一只重20磅的哑铃,后将行李箱藏于其驾驶的轿车后备箱内,再驾驶该车回到爱荷华州爱荷华城海豚湖小区(DolphinLakePointEnclave),将该车停放在其租住处附近的停车场。

  同年9月8日,李向南乘坐事先预定好的航班回到中国。经鉴定,邵童符合遭受暴力致窒息死亡。

  2015年5月13日,李向南主动向温州市公安局投案。

  2015年12月23日,温州市检察院以李向南犯故意杀人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向南因感情纠葛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是否预谋杀人成激辩焦点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向南对扼颈杀害被害人邵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被告人否认自己有预谋。

  在法庭上,李向南交代,自己和被害人邵童于2011年夏天在北京托福培训期间认识,2012年3月,李向南到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学院留学,同年8月,邵童到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留学,之后二人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双方的大学距离需要17个小时的车程。2013年5月,李向南转学到了爱荷华大学,学校之间距离缩短到了两个小时车程。

  李向南还交代,其获知邵童结交新男友,与其起了争执,后通过学长,购买了回中国的飞机票。

  李向南说:“当时感觉压力特别大,一方面学业上的压力,一方面是感情上的压力。感觉快崩溃了,就想回国玩几天。”

  面对公诉人“为什么要买行李箱”的讯问,李向南交代,“考虑到再过两周就搬家了,趁空买行李箱方便装东西搬家。”

  公诉人问:“为什么两个哑铃买来的重量不一样?”李向南说:“我想让左手更有力量,让左右手平衡。”

  李向南交代,因为害怕在美国坐牢,见不到父母,想确保自己先回国,就想到沉尸。于是就把尸体装入行李箱,放入哑铃,开车途中又感觉自己做不到,就把装有行李箱的车停在了租住处附近的停车场。

  面对公诉人问“买飞机票的目的是散心,买行李箱是为了搬家,哑铃是锻炼。后来杀了人,东西怎么都用上了”的讯问,李向南说,“事情就是这样,我并没有预谋。”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以PPT形式对全案证据进行了概括举证。出具了美国警方移送的相关证人的访谈记录、购物监控视频及凭证、法医尸检报告、现场勘查记录、手机通话记录、旅馆入住记录等证据,分别证明美国警方移交中方的证据的合法性及证据翻译人员的资质,被害人邵童失踪情况及之前的活动轨迹,李向南预谋杀人经过、回国后情况及到案经过。

  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美方的访谈报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李向南是否成立自首、是否属于预谋杀人等三个焦点展开辩论。

  针对辩护人提出的单程机票、行李箱和哑铃出现在邵童的死亡案子中纯属巧合的说法,公诉人认为,结合李向南本人的供述以及其他证人证言,被告人李向南有因爱生恨、预谋杀人的动机,并有准备作案工具、为作案后预备逃离等一系列反常行为以及客观事实足以证实,行李箱、哑铃并非出于日常使用的目的而购买。

  公诉人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实,该案并非一起临时起意的激情杀人案件,而是经过被告人精心预谋的故意杀人行为,其预谋杀人,主观恶性大,给被害人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合的巨大创痛,同时严重破坏了社会的治安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

  被告人当庭悔罪希望轻判

  “青春总与爱情同行,那是因为它们同样肆意、同样冲动、同样充满诱惑,相信法庭上的李向南一定忘不掉曾经和邵童在求学路上的相濡以沫的快乐时光,或许也在试图用伤害被拒绝和伤害来解释自己的动机。”公诉人在法庭上说。

  公诉人还指出,如果李向南能给感情多一点理性,他会明白邵童有权利选择她的幸福,明白自己应当遵守法律的底线,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没有了理性,即使以爱为名,也只能以恨收场,还要用自己的生命和自由,为蒸发在法律面前的爱情付出沉重的代价。

  李向南在最后陈述时说:“现在事情变成这样,是我的冲动和不理智让我犯下这样的罪行,我后悔莫及。我知道我罪大恶极,应该受到惩罚。给邵童、邵童家人和自己一个交代。我希望法院能够对我从轻判决,给我一个重新改造的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是温州首例中美联合侦办的刑案。

  本报温州3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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