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和代表委员应相互尊重
两会开始后,舆论场已经有过好几波充满火药味儿的“交锋”。交锋本是好事儿——参政议政是各群体利益博弈的平台,本应该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在交锋中寻求共识。但遗憾的是,两会上出现的一些交锋双方不是代表委员,而是代表委员与媒体记者。有代表委员的言论发表后引发争议,抱怨被记者坑了,或是采访未经同意就发表,或是被断章取义,或是意思被歪曲。
这种“交锋”令人尴尬,媒体和代表委员本应成为最佳“两会搭档”,一个负责说实话讲真话,用提案议案提出真问题;一个负责报道代表委员的真话,引导公众讨论真问题,代议机关的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合力,凝聚民众的关注力量,共同推动政府解决社会难题、热点问题。实际上,两会上有不少这样的合作推动,比如代表委员与媒体共同推动政府义务教育免费、农业税取消、二孩政策放开等。
而引发媒体与代表委员冲突的原因,其中有误解,有视角差异,有围观者的推波助澜。媒体是社会公器,代表委员有参政议政的公共职责,如果两者能不忘初心,保持为公之心,则不会轻易产生冲突式“交锋”。
媒体和记者有话要说,可以发评论、写采访手记,可以找持这种观点的专家代表委员,但不能强加观点。同样,代表委员也需出于公心,为公众利益发声,为民生难题代言。
媒体和代表需要互相尊重,既要明白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也要尊重他人的角色,保持一种健康关系:媒体尊重代表委员的表达权,忠实地反映其观点和提案议案原意——约定了要审完稿再发的,就应该让其先审一下;约定了只是闲聊而不报道的,再大的新闻点也不应违约报道。
代表委员也要尊重记者的采访报道权,开放透明的议政场中,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媒体的报道内容。两会议政场,不是记者与代表委员私人间的事务场,记者报道代表委员言论,既是对公众的知情权负责,也是对代议民主制负责。(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