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完善刑事法律制度 取消9个较少适用的死刑罪名

2016-03-09 15:32:43|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雪莹

  国际在线消息:3月9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张德江

  (三)完善刑事法律制度。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精神,适应刑事司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共52条,对刑法作出较大幅度的修改完善。

  主要是取消9个较少适用的死刑罪名;完善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法律制度,针对特定情形规定了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者假释;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将扰乱法庭秩序、组织考试作弊、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取消嫖宿幼女罪名,对此类行为适用刑法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