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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租购同权,无需过度解读
2017-07-21 16:59:06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梁生文

  为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广州市政府近日公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并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提出保障“租购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

  消息传出,坊间反应强烈。有人喜大普奔,认为该政策一出台,租赁市场迎来爆炸试增长,而学区房价则会出现断崖式下跌,居高不下的商品房价再也不会坚挺了。也有人唉声叹气,认为这是一场阴谋诡计,发展到最后公民的合法住房会不会被“充公”?

  无论过于乐观还是过于悲观,都不客观,属于过度阐释。稍看具体条款便知,既不必妖魔化租购同权,也没有必要把它夸得像一朵花。即便这一政策正式施行,且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究竟能带来多大“化学”效应,也需拭目以待。

  就目前而言,不难发现,所谓的租购同权是有条件的,是有限制的,更是有较高门槛的。

  《工作方案》提出,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可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

  要想达到这些要求,殊为不易。第一,得有广州市户籍,起码得是绿卡持有者;第二,得符合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第三,在广州不能自有产权住房……试想,有多少人符合这些条件?

  再说,好的学区就那么多,如果大家都打好学区的主意,都租赁好的学区房,僧多粥少,如何满足所需?学区房是固定的蛋糕,都来租赁,房租是不是升得吓人?这其中,会不会产生腐败?

  故此,租购同权,具体如何施行,还得走着瞧。但是,可确定这是趋势。原因很简单,中央在推进城镇化,总的政策要求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李克强总理也表示,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后续升学政策。

  从中不难发现,除了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之外,其他城市将越来越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无论就医还是上学,以及其他福利,只要是常住人口,哪怕没有当地户籍也能享受得到。

  具体到租赁政策,国家也是有所规划。今年5月19日晚间,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看点是,对“房屋租赁”的各方,进行了详细的权责界定,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昭示着中国房地产即将开启一个新时代:租赁时代!

  无独有偶,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其中最为人称道的是,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一谈到发达国家的房价,不少人都感叹不已。比如在德国,房价水分少,国民购房意愿并不过于强烈,原因就是德国的租房市场规范,国民租房一租就是十多年乃至几十年,不用担心被房东坑,更不用担心享受不到公共服务。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成熟的租赁时代必将到来,公民有权利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公共服务。从这个角度上说,即便租购同权目前只是看上去很美,但未来一定越来越普遍,也越来越科学。(文/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