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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5年完成

2017-01-03 15:37:3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涛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李晋):日前,中国政府发布了一份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文件。文件提出,要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并用五年时间完成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此,在今天(3日)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强调,改革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这份文件被看作是中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文件提出,改革的目的是要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中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介绍,文件还明确了将用三年和五年的时间分别实现两个阶段的改革任务:“要求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韩长赋认为,当前中国农村集体资产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反映在经营性资产上,如果不及时不盘活整合和确权保护,就会存在流失或者被侵占的危险:“当前的问题突出反映在经营性资产上,现在有不少的地方集体经济发展了,形成了数额较大的经营性资产,如果不明晰归属、完善权能、盘活整合、创新机制,这些资产难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尽早确权到户,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这些资产再过若干年就更难说清楚归属,就有流失或被侵占的危险。”

  这位官员同时强调,这项改革重要的目标是要保障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而这一次的改革就要使中国广大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都有获得感。他以保障农民物质利益为例说:“在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就保护财产权利而言有两个要点:一是完善股份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和继承的权利;二是实行严格保护。为防止外来资本的侵占,现阶段开展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民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流转要封闭运行,不能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

  韩长赋说,改革还要充分保障农民的选择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要真正让农民成为这项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他同时强调,中国各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比较大,情况也比较复杂。要推进这项改革必须积极稳妥,稳慎实施,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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