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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放任比特币“野蛮生长”

2017-01-13 07:30:31|来源:北京青年报|编辑:王瑞芳

  比特币交易是一种彻底的虚拟交易,监管部门可以允许它存在,没必要“赶尽杀绝”,但是不能放任它“野蛮生长”,特别是这种比特币交易在特定情况下还容易产生资金转移、洗钱等嫌疑,因此将其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让它对社会经济运行产生负面作用,是监管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

  在沉寂了整整3年以后,比特币又在2017年新年伊始忽然热了起来。1月5日、11日,央行及其北京营管部和上海总部陆续对国内3家比特币交易平台火币网、币行和比特币中国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进驻调查的行动,就企业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未经许可或无牌照开展信贷、支付、汇兑等相关业务,是否有涉嫌操纵市场行为,是否落实反洗钱制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进行现场检查。监管部门采取的这一行动使比特币交易行情出现了断崖式下跌,引起了市场的极大关注。

  比特币的发展历史还不长,2008年,有自称“中本聪”的一个人(或者机构?)在注册于日本的一个ID上发表了一篇论文,描述了比特币的模式。比特币不受任何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控制,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有点像人们期望中的“超主权货币”,因此“中本聪”的构想得到了人们的响应,2009年,比特币终于走进了现实世界。

  比特币刚出现的时候,人们只是把它视为网上游戏自娱自乐的一种“开心道具”,其价格只有几美分,但它很快就发展成了可以在网上进行交易的一种类似股票的有价证券,可以用美元和人民币进行标价,并且开始进入人们真实的消费生活。在我国,比特币最热闹的时候,一些互联网公司可以接受比特币支付网购货款,上海甚至曾经有开发商试水用比特币买房子。随着火币网、币行和比特币中国等专门提供比特币交易的服务平台的建立,中国很快成为全球范围内参与人数最多、交易最火爆的一个国家,目前的交易量已占到全球的90%左右。

  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对比特币作出了定性。按照这个通知,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通知明确禁止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参与比特币的交易业务,这实际上是关死了比特币成为现实货币的可能性,也击破了比特币炒作的一个重要理由。这一通知发布以后,比特币的交易曾经出现了长达两年多不温不火的平静状态。

  此次央行对比特币市场采取监管行动,一方面是因为最近一年来比特币价格持续上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进入炒作,有的人错误地把比特币当作股票一样的投资品种,风险积累越来越大。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比特币交易是一种彻底的虚拟交易,作为民间的一种自生性交易活动,监管部门可以允许它存在,没必要“赶尽杀绝”,但是不能放任它“野蛮生长”,特别是这种比特币交易在特定情况下还容易产生资金转移、洗钱等嫌疑,因此将其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让它对社会经济运行产生负面作用,是监管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

  央行对比特币交易的监管,还可以让我们体认到对金融创新的正确管理。从某种角度来说,比特币也可以视为一种金融创新,我国近年来对金融创新多有鼓励,而既然是创新就很容易出现风险,产生问题,但一段时间以来,监管部门由于担心过于严厉的监管会挫伤金融创新,在监管上常常是慢了一拍甚至几拍,以至于一些违法金融活动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了严重侵害,也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也许正因为比特币交易不算正统意义上的金融创新,所以央行能够及时采取监管行动,在大的风险产生之前及时踩上刹车。对于国内一些以金融创新名义出现的金融活动,监管部门也应及时关注,堵住风险源,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保证社会经济保持良好的运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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