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新规规范险资股票 分析称主要限制个别行为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李雯婷):不久前,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大肆举牌,掀起了一场对于险资以及保险公司“万能险业务”的大讨论。在酝酿数月之后,近日,保监会对于险资的监管新规出台,提出按照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等三种情形“分类监管”的办法,并明确险企收购上市公司须用自有资金。
近日,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保险机构与一致行动人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新规范保险资金投资股票。《通知》将股票投资分为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三种情形,实施层层递进的差别监管。对于一般股票投资,即持有上市公司股权20%以下,保险公司无需获批,可直接进行投资,而且对险企投资的行业不做限制;对于重大股票投资,即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超过20%,保险公司达到此标准的,应向监管部门事后备案;对于保险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新规要求险企一旦拥有控制权,则形成收购。此类收购行为需要向保监会报批,实行事前核准。而且收购对象设有行业禁区,险企所投要和主业相关,不得对高污染、高能耗等公司进行收购。
对于监管层的严厉监管。首创证券研发部总经理王建辉表示:“监管的措施和表态表明,政府部门对保险行业出现的高杠杆和过于激进的扩张操作非常担心,而且也忧虑其中出现的资金收入使用期限的错配,以及对绩优上市公司管理层稳定产生的消极影响。”
除了在投资类别上进一步细分监管,2015年提出的“保险资金救市政策”这一阶段性政策也恢复了常态,新规将权益类资产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40%下调至30%,将单一股票投资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10%下调至5%,撤回了当时的临时“救市”政策。
不过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保险资金在A股市场的投资力度并不会因此减小:“目前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十多点,我们允许的是30%,所以对投资股票影响不大,但对收购企业和控股企业所有权上面有些影响,因为要求使用自有资金。”
据了解,当前保险资金股票投资余额达到1.2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额的比例不到10%,距监管上限尚有较大空间,而超过比例的几家险企,总量不超过1%。对于一些超过新规比例的险企,将给其2至3年调整期,减少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而王绪瑾提到的险企收购上市公司须用自有资金,是此次保监会发出的《通知》明确了保险机构收购上市公司,应当使用自有资金。保险机构不得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且不得以投资的股票资产抵押融资用于上市公司股票投资。
重重严格规范之下,信达证券高级策略分析师谷永涛认为,未来保险资金将投资一些估值较低、分红较高的蓝筹股,以及一些具有较好成长性的新兴行业:“如果保险的资金要去配置,我们对比过股票、债券、商品、外汇甚至房地产,A股的蓝筹股,尤其是股息率比较高,估值比较低或者说估值比较合理的股票,对保险的吸引力还是比较大的。所以保险资金可能不会像以前那样大规模举牌,但高股息率、低估值的个股配置力度还会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