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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平台 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17-02-23 18:12:3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靳松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柳青):2016年,中国新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首次突破万亿元。未来,将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平台,细化落实相关配套政策,让“躺在柜子里”的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与产业化。

  2016年,中国相继颁布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与2015年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构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中国科技部副部长李萌表示,随着相关部门和各地方配套措施的出台,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体系。在制度保障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载体平台不断丰富。2016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同比增长15.97%,达到11407亿元,首次突破1万亿大关。李萌表示,过去一年,中国大力发展技术市场,进一步打通了供需双方有效对接的渠道:“从分布领域看,技术交易主要聚焦于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占成交额的80%。从交易主体看,高校院所的技术供给积极性增强,成交技术合同增幅达21.78%;企业成为技术吸纳的主体,吸纳技术占交易总量的76.91%。”

  中国科技部表示,“互联网+”与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融合,为成果转化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中国技术交易所、浙江技术大市场、科易网等一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孕育发展,技术挂牌交易、竞价拍卖、难题招标等市场化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李萌表示,2017年将聚焦于建立健全国家技术转移体系这一重点任务,构建科技计划成果信息发布与转化应用体系:“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国家科技成果和奖励成果的信息汇交,加工形成集成化的科技成果包,推动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发布、展示与路演。搭建线上线下展示平台,加大成果精准对接与转化力度。”

  2016年,中国科技部废止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今后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司长许倞表示,科技成果的价值由市场来决定,将使转移转化过程更加顺畅:“市场来定价,市场来评价科研成果,更多的我们是希望技术的拥有方可以委托社会中介、第三方或者是应用方来评价成果。尤其是对于应用型的研发成果,第三方能够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对它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去评价,依靠市场去评价。”

  科技部表示,虽然过去一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突破性成果,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仍存在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的问题,以至于很多科技成果仍然是“躺在柜子里”,无人问津。科技部副部长李萌表示,部分原因是转移转化链条未能有效衔接,技术转移体系还不健全,存在着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共享不足、专业化服务机构与人才队伍不强、企业主导成果转化应用不活跃、区域成果转化有待强化等制约问题。李萌表示,未来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符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特点的相关政策措施,让这些“柜子里”的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与产业化:“因为科技成果在很大程度上是无形资产,怎么样建立适应这样一个资产特点的管理办法,我们还缺乏。再比如说,我们要推动高校、院所,以技术入股形成的国有股市的时候豁免向全国社保基金转持的有关政策,这也是我们下一步要细化的,还有细化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的具体流程。”

  科技部表示,未来将规范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的发展,研究开展科技服务评价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政策引导既为中介机构的发展留足空间,也要掌握底线,引导服务机构健康、持续的发展。此外,还将通过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等措施,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吸引带动地方和高校来落实相关政策,并结合实际,提出新的政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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