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

2017-04-06 16:12:38|来源:新华网|编辑:徐雅平

  中东欧16国包括: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塞尔维亚、黑山、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马其顿、爱沙尼亚、立陶宛和拉脱维亚。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因此又称16+1领导人会晤。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传统友谊深厚,合作历史悠久。近年来,中东欧国家整体经济呈增长态势,发展潜力巨大。新形势下,特别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双方增进相互了解、加强经贸合作的意愿十分强烈。

  2012年4月,首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波兰华沙举行。会晤规划与拓展了中国与中东欧16国互利合作的前景与未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宣布了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12项举措,并就推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提出四条原则建议。

  2013年11月,第二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行,李克强总理出席会晤并提出“三大原则”和六点建议。各方联合发表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根据《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每年举行领导人会晤,梳理合作成果,规划合作方向。

  2014年12月,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举行,李克强总理在会晤中就深入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提出五点建议。会晤后,中国与中东欧16国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明确了中国-中东欧进一步合作的方向和前景。

  2015年11月,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中国苏州举行。李克强总理与中东欧16国领导人就加强互联互通、贸易投资、金融、农业、人文交流等领域合作进行顶层设计,为未来5年合作规划新蓝图。会晤后,中国同中东欧16国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

  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2016年11月5日在拉脱维亚首都里加举行。本次会晤主题为“互联、创新、相融、共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中东欧16国领导人共同出席会晤。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16+1合作”)是中国和中东欧16国共同创建的合作平台,是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欧友好合作的重要创新,开辟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的新格局,有利于促进欧洲地区的平衡发展。苏州会晤以来,“16+1合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中国和16国高层互访频繁,政治互信进一步巩固,各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文交流不断掀起新热潮,合作广度和深度日益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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