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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2016年去产能职工总体安置72.6万人

2017-04-07 17:27:07|来源:中新网|编辑:谷士欣

  中新社北京4月7日电 (记者 余湛奕)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2016年,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基本上平稳有序,总体安置72.6万人。

  据了解,4月5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稳妥安置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张义珍说,重点群体的就业一直是关注重点,“特别是‘三去一降一补’(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形势下,我们对去产能的职工安置工作给予更高关注。2016年,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基本上平稳有序,总体安置了72.6万人。”

  张义珍表示,2017年去产能职工安置的工作依然繁重,安置难度不减,工作要求更高。“这次不仅包括钢铁、煤炭的去产能,而且还包括煤电行业的去产能。”她介绍,去产能的区域分布不均衡,不同地区的去产能职工安置压力也不相同,个别地区去产能的压力很大。

  张义珍表示,将通过企业内部分流、转岗就业创业、内部退养、公益岗位兜底安置等进一步拓宽职工的分流安置渠道。核心是支持企业挖掘内部安置的潜力和促进分流职工转岗就业创业。

  “我们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去产能企业,降低稳岗补贴门槛、提高补贴标准给予支持;对于吸纳分流人员的单位,按规定给予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对于自主创业的分流人员,优先安排入住到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创业的扶持政策。”张义珍表示,对于其中确实难以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我们明确要求新增的以及腾退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做好托底保障。

  “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最大的问题是不平衡性。”张义珍说,近来,人社部门采取了区域协作的方式,组织一些劳动用工需求比较旺盛的省份,与去产能职工安置压力非常大的省份进行劳务对接,区域协作已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完)

  (原标题: 人社部:2016年去产能职工总体安置72.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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