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体现鲜明的时代精神和特色

2017-04-07 16:30:03|来源:经济日报|编辑:张柏漪

  “民法总则最大的特点就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回应了中国的现实问题。”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法总则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精神和特色。

  刚刚结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全面系统地确定了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法总则确立了民法典的基本制度、框架,有效协调了民法和商法之间的关系,消除了民法通则和有关单行法律之间的冲突、矛盾,规范了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王利明说,比如关于原则的确认、法人分类标准等。尽管对法人分类仍然还有不同看法,但这是民法典里的一个重要创新。

  民法总则中民事权利一章独具特色,在民法通则基础上有很多制度创新。王利明指出,其中规定了对各类信息的保护是民法总则体现时代特征的重要标志。法律还明确了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这些都回应了大数据时代的要求,回应了互联网时代对民法的一些要求。此外,民法总则还规定了民事权利行使的规则,比如说“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总则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也有很多亮点,其中涵盖了共同行为、决议行为。对此,王利明说:“国家治理现代化强调社会治理,而社会治理一个很重要内容就是怎样发挥这些决议、章程等软法的作用,法律规定涵盖了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这些软法,就是赋予了一种法律效力,并且强化了对这些软法的规范和保护。”

  在王利明看来,民法总则确实还是留下了很多遗憾,比如在与各分编的关系处理上、衔接上,还有不少条款与分编发生重复,可进一步作加工处理。

  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国家立法机关下一步将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每一个国家的民法典都是这个国家民族智慧的集中体现。民法总则的制定使我们坚信,我们有条件、有能力制定一部立足中国实际、展现时代特色的、科学的、屹立于世界法典之林的民法典。”王利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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