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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国家安全,从举报间谍开始

2017-04-14 16:08:2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梁生文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把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要求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

  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意义,已无需赘述。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正因如此,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设立安全教育日,可增强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全民观念。

  如果设立安全教育日代表着国家立场,那么让这个日子生动起来、丰满起来和变得名副其实、深入人心,则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而对于我们每个公民而言,国家安全绝非抽象名词,离我们也不远。一定程度上说,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生存息息相关。根据相关案例可知,有些时候间谍就潜伏在我们身边

  当前,尽管处于和平年代,但境外对我国的间谍活动无比猖獗。据报道,至少有十多万间谍在我国从事各种活动,他们主要来自日本、美国、法国、德国等。这一数据是否准确,或需推敲,但我国存在大量来自境外的间谍,则是不争事实。

  一般来说,我们并不容易判断哪些人是间谍。《新京报》整理的间谍常用手段包括,找你拍照,如果有人以杂志、报纸约稿的名义,找你拍摄敏感的照片,并许诺以重金,那就要小心了;请教问题,一些间谍打着请教问题的名义,套取军事情报;帮忙找工作,“兼职赚外快,待遇优,非直销,诚信至上”,这背后可能藏着间谍的身影;打情感牌,除了经济利益的套路,不少普通人则是被情感牌拉下水。

  间谍让人防不胜防,警惕性不强且容易被利益所俘获的人,“一不小心”就可能中了间谍的圈套。有个案例是,20岁出头的农家子弟荆某,在浙江义乌打工,日子过得颇为艰难。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一名自称是某境外公司经理的人。此人对他经常嘘寒问暖,荆某感动之余为其效劳——刺探我军事情报,结果获刑10年。

  稍有政治敏感的人,恐怕都不会上间谍的当,但是自己不上当还不够,还应该让更多人不上当;自己不吃间谍那一套还不够,还得让间谍付出代价。日前,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正式发布并实施,公民向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举报间谍行为线索,被采用后,根据其作用、效果,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消息一出,顿成热点。

  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举报间谍是我们的法定义务,有没有奖励都应该举报。而在重赏之下,势必有更多的人加入到举报间谍的行列之中,那些自以为聪明的境外间谍得逞的机会自然越来越少。事实上,反间谍法确实有规定,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2014年11月1日通过的反间谍法明确规定: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还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从“群众路线”到“依靠人民”,这些表述清晰地表明,每个公民都是反间谍的力量,力量有大小,但凝聚一起就能产生不容小觑的作用。

  捍卫国家安全,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在《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出台之际,我们每个人不妨把防范间谍、发现间谍、举报间谍,作为一种响应。不断构筑更坚固的安全屏障,中国航船才能更好地破浪前行,生活其间的国民才能更有安全感。(文/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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