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林权制度改革实现绿水青山和农民增收“双赢”

2017-07-19 16:22:06|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涛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杨琼 肖中仁):把属于集体的山林明晰产权、分山到户,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也使得连绵起伏的绿色群山成为农户增收致富的新场所。近年来中国推动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效果显现,上亿农户获得可以自主经营的山林,保护树木和通过林地致富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

  中国耕地少、林地多,有六成的森林资源属于集体所有。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体林权制度经历了四次变动,但都没有触及产权。而林地归集体所有,难以激发农户的积极性。

  这一局面在十五年前也就是本世纪初发生了改变。位于中国东南部的福建省武平县,率先在全国试点明晰林地产权,包山到户。犹如当年小岗村的“包产到户”,这场发端于福建武平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被誉为是“中国农村的又一场伟大革命”。

  今年69岁的武平县捷文村村民李桂林,当年在全国第一个拿到林权证。回忆起当年的情形,他记忆犹新:“当时我上去领(证)的时候,心情非常激动。自己拿到林权证,对这片林地吃了定心丸了,这就是我的山了。”

  这次改革,李桂林成了10多公顷林地的主人。除了种毛竹、采竹笋,他还在竹林下种花卉、药材,养蜜蜂和鸡鸭等。通过发展林下经济,他不用砍树一年就能增收两三万元。李桂林说:“我现在就是要把这个林子保护好,林子保护好了我们的林下经济就可以发展。”

  跟李桂林家一样,集体林改分山到户,让捷文村林农家家有了个“小银行”,全村人均年收入达到13800多元。当时在武平县任县委书记的严金静回忆说:“当时习近平(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同志来调研,一锤定音,确定这个集体林权制度要像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从山下走到山上。林改的方向是对的,改革的氛围就形成了。”

  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推开,分山到户,1亿多农户户均拥有了近10万元的森林资源资产的承包经营权,农户在70年承包期满后还可以继续承包。这一改革有力激发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热情。

  此次改革推行五年后,也就是2013年,中国集体林地森林蓄积量超过54亿立方米,比2008年推行林改时增长了近两成。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副司长王俊生说,集体林权改革实现了绿水青山和农户“钱包鼓鼓”的双赢。王俊生说:“仅2016年,全国就完成造林1.02亿亩(680万公顷),完成森林抚育1.26亿亩(840亿公顷),全国林业总产值达到6.4万亿,创造了4000多(万)个就业岗位。”

  2016年11月,中国政府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再次对集体林改后如何科学经营、增强活力、提升效益进行全面部署。王俊生说,集体林权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一是探索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明确经营权权能。二是培养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三是落实林业扶持政策。四是引进各种资本进山入林,发展集体林业。”

  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已确权集体林地面积1.8亿多公顷,占纳入集体林改面积的98.97%,共发放林权证1.01亿本,1亿多农户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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