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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发布涉家事纠纷审判白皮书

2017-09-14 15:26:18|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赵妍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蔡靖骉):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织细胞,家庭的稳定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近年来,随着现实利益冲突逐渐侵蚀着传统伦理家庭观念,家事纠纷的类型也日益复杂化。14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涉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白皮书,以应对家事纠纷案件的审判困局。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然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即在全北京中级法院中率先成立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庭,实现了对家事纠纷案件的专业化审判。谈及初衷,一中院院长吴在存表示:“家庭纠纷如何用更加柔性化的方式依法依规处理,如何能动员社会力量多元化超前化解该类纠纷,也是当前司法改革背景下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老百姓寻求司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在不断加强。”

  对该院过去三年来各类家事纠纷案件的分析显示,目前家事纠纷案件主要集中在婚姻、分家析产、继承和赡养这几大类上。其中,婚姻类纠纷又占很大比重,占全部二审案件的50%。一中院副院长孙国鸣:“在我院专业化审判以来,以判决方式审结的443件离婚纠纷案件中,近45%的案件中当事人主张存在家庭暴力或者婚外情等情形,进而以此为由主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离婚年龄呈低龄化趋势,70后、80后人群成为当前感情最易出现危机的群体,是诉讼离婚的主要人群。”

  该白皮书进一步表示,一中院将根据当事人申请,通过“查询银行、查询车管、查询房管、查询工商”,将当事人名下的存款、车辆、公司、有价证券、房产查清。在家暴、出轨、重婚、虐待、遗弃等事实方面,在掌握初步证据后应该主动进行审查。此外,还要探索建立庭前财产申报制度。对确定离婚的案件,应要求当事人在开庭前申报财产,并应释明不按时申报或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

  家和万事兴。针对家事纠纷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白皮书还专门列出一章,对社会公众进行相关的提示和建议。一中院副院长孙国鸣:“日常家庭生活中,一旦产生矛盾,要冷静解决纠纷,尽量避免诉讼形式解决矛盾,以免伤及感情。夫妻间如果感情确实破裂,要依法依理依情处理,尽可能减少给子女带来的影响;父母子女间如果出现矛盾,要本着平等、和睦的原则,协商解决纠纷。兄弟姐妹间如果出现财产争执,要本着相互谦让、照顾弱小的原则,合理合情合法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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