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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迎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日渐深入人心

2017-11-30 14:10:39|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赵妍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吴倩、曹胜济):12月4日,中国将迎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这也是中共十九大后首个国家宪法日。中国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张军表示,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中国各地全面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设立国家宪法日始于2014年,这一天也是中国的法制宣传日,其目的在于树立宪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加大普法力度,推动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国务院新闻办11月30日举行的有关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张军介绍了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一项特别安排,“全国普法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在12月中旬组织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副部级领导干部,旁听一次行政案件的庭审,让我们这些有重要执法权单位的领导干部,通过旁听,直观地了解一场诉讼庭审活动是怎样开展的,以案释法,更好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可以说是直接受到生动的、具体的、现实的法治教育。”

  “谁执法谁普法”是今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目前中国已有18个省区市和8个中央国家机关分别出台实施办法,推动把普法融入到执法过程。张军表示,这是一项深得人心的举措,“原来执法过程当中,往往是最简单的胜诉、败诉,讲出事实,引上法律,判决如下,裁定如下,处罚决定如下,理由很简单,以案释法很难真正落实,导致上诉的案件多,改判的案件少;行政处罚申请复议的多,真正发回、纠正、变更的少,既影响当事人权益的切实维护,也浪费了大量的司法和行政资源。现在强调‘谁执法谁普法’,你做出裁判、做出决定,你就有普法的责任。而且具体案件、具体事项的普法效果毫无疑问是最生动的、最深入人心的。”

  针对近期发生在一所幼儿园的侵害幼童事件,教育部副部长田学军在当天的发布会上也作出回应,认为这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幼儿园仍然存在管理不善,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制定强有力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考虑制定教师的行为规范,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并就学前教育立法进行调研,为学前教育依法办园、规范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田学军还表示,青少年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部要把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统筹规划推进。目前,教育部已与司法部联合发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开通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以丰富多样的教育形式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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