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增加相应条款,打击亵渎英雄烈士的行为。
近年来,社会上个别人身着二战时期日本军服拍照并通过网络传播,宣扬、美化侵略战争,损害国家尊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需要明确相关法律责任,予以严厉打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结合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增加规定:“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央视记者 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