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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为建设美丽长江作出贡献

2018-01-05 15:42:16|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杜军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我们始终牢记总书记嘱托,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强力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全力抓好“五个绿色”,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促进百姓富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一、牢牢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这不仅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也是对经济规律、社会规律的尊重”。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根本遵循,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的优先选项,大力实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同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全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重视、格外关心,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贵州这样一个自然生态比较脆弱的省份,尤其要把生态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贵州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发展路子”;“贵州在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方面难度更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更是大意不得”;“必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此一点大意不得”。从“决不能掉以轻心”到“更是大意不得”再到“一点大意不得”,既深刻精准又令人警醒,既深切关怀又寄予重托,为贵州参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贵州省委、省政府始终站在政治、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门召开省委全会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大生态上升为全省三大战略行动之一,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省长为双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作出了发展绿色经济、建造绿色家园、筑牢绿色屏障、完善绿色制度、培育绿色文化“五个绿色”和推动大生态与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大旅游、大开放“五个结合”的总体部署,对长江经济带发展各项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明确提出,贵州坚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守着绿水青山苦熬”的穷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歪路,坚定不移走百姓富、生态美两者有机统一的新路,确保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在贵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认真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根本要求

  我们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五个绿色”为抓手,强化系统思维,统筹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完善各项政策,全力参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持续用力筑牢绿色屏障。一是实施“碧水”工程。开展十大污染源、饮用水水源地“双源”治理工程。集中整治乌江总磷污染,实行磷化工“以渣定产”,对开磷集团34号泉眼实行总磷特别排放限值,乌江沿河断面总磷浓度从2013年的0.5毫克/升下降到了0.2毫克/升。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取缔乌江流域网箱养鱼,乌江总体水质从中度污染变为优质,I至III类优良水质断面超过90%。赤水河部分河段达到I类水体,对水质要求高的以中华倒刺鲃为代表的34种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得到了有效保护。推进草海综合治理,实施退耕还湖、退寨还湖、治污净湖、造林涵湖、退城还湖五大工程。全省水生态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进一步丰富,主要河流水质优良率达94%。二是实施“青山”工程。开展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攻坚战”,全面绿化宜林荒山荒地,近两年来完成退耕还林607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2116平方公里。三是实施“蓝天”工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火电超低排放改造,累计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71台、385.9蒸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5.9万辆。四是实施“净土”工程。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746万吨。五是严格环境执法。用好环境保护“六个一律”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两把利剑,强化生态红线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两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签订《川滇黔三省交界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协议》,探索开展跨省区域联动执法。六是狠抓中央环保督察整改。3478件群众举报投诉件全部办结,责令整改企业1538家,约谈1208人,问责375人。

  与时俱进完善绿色制度。一是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等国家试点,全面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二是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率先出台首部省级层面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实施30余部配套法规。率先设置环保法庭并成立公检法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机构,率先开展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达108个;全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各类资源环境违法案件2263件,检查机关起诉1185件,审判机关受理1006件。三是严格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取消了地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0个县GDP考核。对各市(州)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开展评价考核。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

  因势利导建造绿色家园。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城镇规划编制,30%的县(区、市)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全省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4.2%以内。二是打造绿色城镇。安顺市、遵义市建设全国“城市修补”、“生态修复”试点。市(州)中心城市和经济强县均建设了两期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市(州)中心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三是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新农村环境治理“百乡千村”建设项目100个,创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省级新农村示范点157个、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省级示范点192个。

  因地制宜发展绿色经济。一是做好绿色产业布局规划。印发绿色经济“四型产业”指引目录,将15大类产业细化为400个具体条目;编制实施旅游发展、大健康产业、水产业等专项规划,2017年全省绿色经济“四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7%左右。二是狠抓生态环保项目实施。发布实施大生态和绿色经济“工程包”项目332个,完成投资456.6亿元。三是大力推进绿色改造提升。实施“千企引进”、“千企改造”工程,改造企业1597户、项目1643个,完成技改投资943亿元;关闭地条钢产能167万吨。四是加快发展绿色金融。贵安新区获批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积极探索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助推绿色经济发展。五是实施生态扶贫。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对迁出地进行土地复垦或生态修复,盘活搬迁户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地”;开展生态产业扶贫,引导贫困群众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林下种养等产业,2017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可达2000亿元。

  久久为功培育绿色文化。一是设立“贵州生态日”。将每年6月18日确定为“贵州生态日”,并举办了“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等系列活动。二是注重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编制了大中小学、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读本。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博士、硕士授权点达20个。三是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1个、生态县2个、生态乡镇56个、生态村14个;省级生态县4个、生态乡镇332个、生态村490个。四是加强区域合作。制定《关于建立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的协议》《2017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重点工作方案》,增强区域互动合作。五是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坚持既要“论起来”又要“干起来”,连续9年成功举办生态文明贵阳会议、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对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发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声音”。

  通过积极参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我省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越守越牢,绿水青山变为了金山银山。全省经济增速连续六年位居全国前三位,今年前三季度经济增速达10.1%,居全国首位,五年减少贫困人口650万人。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优良,森林覆盖率达55.3%,市(州)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6%以上,公众对贵州生态环境满意度居全国第二位。

  三、以新时代新思想为引领共建美丽长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定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把“美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涵,明确提出“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尽管近年来我们参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面临不少困难挑战: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任务仍十分艰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配套管网、收运设施建设不足,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欠账还很大,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较滞后等。下一步,我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部署,始终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强力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与沿江各兄弟省市一道共护一江清水、共建美丽长江。

  大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完善主体功能区布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绿色贵州建设行动计划,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工程,筑牢“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环境执法和督察问责,加强联防联控,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围绕建设“多彩贵州公园省”总目标,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坚盾”,形成助推绿色发展的制度“利器”。完善多元化、市场化投入保障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绿色发展市场规则和管控机制。加强绿色绩效考核评价,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机构全覆盖,健全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创新生态扶贫机制,实施生态扶贫十大工程。深化生态文明对外交流合作,坚持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

  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实施传统产业提质工程,加快能源工业转型升级,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推动生态要素向生产要素、生态财富向物质财富转变,实施数字经济倍增计划、旅游经济倍增计划、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发展大数据、山地旅游、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等产业。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绿色富民、绿色惠民,持续释放绿色红利,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贵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秦如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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