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理论新视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壮大集体经济的思考

2018-02-03 15:45:52|来源:人民论坛网|编辑:赵春晓

  

  随着市场化步伐的日益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许多地方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出现了大量“无钱办事”的集体经济“空壳村”,直接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集体经济的强弱关系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解决质量,关系到党在农村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如何实现集体经济壮大和提升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农村集体资产是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动力来源

  要壮大集体经济,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就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资产权能,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在明晰产权归属的基础上,管好用好集体资产,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但无论怎么改,都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资产确权到户,赋予农民一家一户相应的集体资产权利,集体收益按股份或按份额分红,让农民真正分享集体资产的收益,尝到改革的甜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必须用新发展理念,正确把握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方向,要立足本集体优势,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选准路子,引导各村立足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各地各村由于资源状况、外部环境、干部思想解放程度、地理位置等情况不同,壮大集体经济的模式也应该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不搞“一刀切”。可以集体开发林场、果园、养殖场、个人承包增加集体收入;可以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品牌+市场”等经营模式,开展有偿服务,统一供苗木、提供技术培训、管理、销售一条龙服务,按照比例从收入中提取分成,增加集体收入;可以集体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或收购公司,使农副产品在加工、储藏、运销等环节中实现多次增值,集体收入与农民收入同步增长;可以依托资源优势,开发农田林网、矿山资源、光伏发电等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集体收入。但无论采取哪一种模式,必须考虑可持续发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不可只顾眼前、短期行为,不能搞竭泽而渔、“一锤子”买卖。要保护生态环境,不能发展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和眼前利益。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防止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粗放式经营。

  突破单一农业发展限制,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经营性收入来源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要整合农村集体自身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探索生产服务、电商、旅游、健康、物业等产业与集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新型业态。具有土地、林地、滩涂、水面等资源优势的,要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把农民合理、有序地组织起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形成规模优势;通过“集体+生产服务”模式,大力发展生产服务型经济,集体以提供统一管理、有偿服务等形式,领办创办各类服务实体,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物资、流通、仓储等服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有偿服务,增加集体经营收入。在特色农业发展基础比较好的地区,针对农产品销售难题,探索“集体+电商”模式,利用电商平台,发展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将周边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民个人的水果、蔬菜、草药、花卉等特色农产品汇集到电商平台,由集体组织专人经营管理,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在旅游资源丰富、自然风光优美的村落,探索“集体+旅游”模式,以村集体为主导大力开发特色旅游资源,发展休闲农业、观光旅游、体验旅游等。在旧村改造、“空心村”,针对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的养老需求,探索“集体+养老”模式,利用集体用地或闲置的村办公用房、校舍等场所,发展养老事业。在城郊接合部、中心镇村,探索“集体+物业”模式,大力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村集体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闲置的村办公用房、校舍、旧厂房等场所,进行更新改造出租,提高存量资产利用率,增加村集体资本经营收益。另外,随着电子商务发展,如果能够以县(市、区)、镇为单位,联合电商或物流企业,以村(社区)公共中心为节点,打造遍布县(镇)的销售、物流网络,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进入农村市场的成本。村集体可以通过利润分成、场地租赁费、广告墙(栏)租赁费等形式获得收益。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关键要解决由谁来壮大的问题

  在集体经济“一穷二白”、村干部待遇偏低的现实下,受经济利益的影响,很多有头脑、有闯劲、懂经济、年富力强的村民纷纷外出创业或经商务工,导致农村村(居、社区)干部多数年龄偏大,且观念落后、思想保守,工作思路老套,常规工作压力大、任务重,整天疲于应付,没有把精力和心思放在增加群众收入和壮大集体经济上。有的乡村干部缺乏长远眼光和经营能力,担心如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失败了,会遭到党员群众的埋怨和斥责,甚至会丢选票。有的乡村干部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不足,缺乏信心,在发展集体经济上畏首畏脚,裹足不前,不敢先行先试。有的乡村干部不懂农业、农村,导致有集体经济不会管,有资源条件不会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要把更多优秀人才选拔到村书记岗位,提高村级党组织引领村集体发展的水平。采取从本村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合作社负责人等优秀人才中选拔的办法,着力把一批懂经营、善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意识强的能人选为村干部。同时,坚持把有头脑、有眼光的外地务工人员请回来,用他们的先进理念,影响和带领群众致富强村。对壮大集体经济无举措、无思路、无成效的乡村干部,进行调整,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要注重培养青年农民和后备队伍,把青年农民中思想政治素质好的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将有奉献精神、有管理能力、有经营头脑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村班子中。依法将村党组织书记选举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董事长),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强化党对壮大集体经济的领导力。同时,采取集中示范培训、普遍轮训、相互观摩、外出考察等方式,不断提高乡村干部适应市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能力。

  利用一切可能条件,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力量,聚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合力。各级政府要加大集体经济薄弱组织财政扶持力度,对集体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培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建设用地复垦、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进行扶持;对集体组织新建物业项目,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给予税费减免优惠,实行优惠利率或基准利率。要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对集体组织范围内新发展的二、三产业项目和集体组织招商引资落户到工业园区的项目,实施将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返还给集体组织,返还金额用于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针对集体经济困难的实际,县级以上财政在财力好转的情况下,建立财政转移支付逐年稳定增长机制,并将增加部分重点向农业地区和经济相对困难村倾斜,有效保障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县乡各涉农部门要深入开展对经济薄弱的集体组织对口帮扶活动,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人才优势,开展智力支农活动,帮助解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集体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管理是事关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必须建立增值考核的激励机制,把壮大集体经济作为村级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的主要指标,与村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相挂钩。对壮大集体经济中涌现出的有功之士给予相应的奖励,让村级组织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集体经济和增加群众收入上来;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村(居、社区)负责人进行调整。建立支持干事者、保护发展者、宽容失误者的用人机制,打消干部求稳怕乱、不想发展、不敢发展的思想包袱,增强干部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解决畏难情绪和“等、靠、要” 思想。

  (作者为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 汪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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