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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印发"无人驾驶"道路测试管理规范 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2018-04-12 13:47:55|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涛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郑治):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2日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测试车辆等提出要求,明确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自主选择测试路段、受理车辆申请和发放测试号牌。工信部还强调,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外资企业。

  该试行管理规范要求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测试车辆是指申请用于道路测试的智能网联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辆,不包括低速汽车、摩托车。规范5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道路测试是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和应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为使车辆在各种道路交通状况和使用场景下都能够安全、可靠、高效的运行,自动驾驶功能需要进行大量的测试验证,经历复杂的演进过程。智能网联汽车在正式推向市场之前,必须要在真实交通环境中进行充分的测试,全面验证自动驾驶功能,实现与道路、设施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协调。”  

  试行管理规范还对智能网联车测试期间如何保证安全,出现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等问题做出规定,比如:测试主体、驾驶人都应该遵守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测试驾驶人必须始终监控车辆运营状况,监测周围运行环境,随时能够接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求驾驶人、测试主体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辛国斌强调,安全是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第一要义,也是未来产业发展的最直接效益所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交通安全问题,中国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愿景之一也是提高车辆安全水平、大幅降低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实施《管理规范》、开展道路测试,要以安全为基本前提和底线,确保测试车辆产品和测试过程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对于外界所关心的“外资企业是否可以参与中国的道路测试”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陈因表示,欢迎和鼓励外资企业按照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在中国境内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陈因说:“这些要求,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没有针对外资企业的特殊要求。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只要符合《管理规范》及地方政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都可以提出道路测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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